重慶涪陵墻體廣告 2012年我市曾經發作一起轟動一時的納賄窩案,該案中參加納賄1420萬元、巴南區疆土局原局長虞某被判無期。近來,市高院發布的信息顯示,罪犯 虞某在服刑時期,確有悔改表現,并已退清悉數贓物,市高院裁定由此前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懲罰,減為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10年。
此前,由市五中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11年被告人虞某在任
重慶市疆土房管局高新區分局副局長,高新區疆土房管局局長,巴南區疆土資源辦理分局 局長、黨委書記,巴南區征地辦理作業室主任時期,使用職務便當,為高新區二郎畜禽養殖場劉某、
重慶巴山物業辦理
公司巴山陶瓷商場經營者謝某某、
重慶阜康物 業開展
公司唐某等15人獲取利益,獨自收受、討取別人資產480萬元,又伙同鄭某共同收受謝某某資產940萬元,自己分得420萬元。虞某參加納賄數額共 計1420萬元,自己分得合計900萬元,其行為構成納賄罪。
2012年3月,市五中院對3人作出判定,虞某犯納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自己悉數產業。九龍坡區渝州路大街作業委員會原書記楊某、九龍坡區渝州路大街高廟村黨總支原書記鄭某犯納賄罪或行賄罪,被別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12年6個月。
新美
墻體廣告www.zzkail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