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墻體廣告 日前,市環保局印發了《
中山市環境違法違規建立項目清算整治工作計劃》(下簡稱《計劃》)。《計劃》請求,我市將于今年年底前根本完成“未批先建”、“未驗先投”環境違法違規建立項目的清算整治工作。
《方 案》提出,清算整治的范圍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維護法》施行時間(2015年1月1日)為界限,對 “未批先建”環境違法行為發作于2015年 1月1日前的建立項目,依法依規淘汰取消一批,整治提升一批,驗收備案一批;對環保大檢查中瞞報漏報未歸入清算整理計劃的違法違規建立項目、2015年1 月1 日后 “迎風作案”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依規停止查處。整治工作的完成時間為2016年12月底前。
《計劃》施行布置分為 三個階段。一是摸底排查階段,對全市各鎮區“未批先建”和“未驗先投”的違法項目停止排查和梳理,摸清我市環保違法建立項目情況,并對違法項目的現狀,包 括規劃選址、產業分類、周邊環境敏感維護目的、排污以及環保手續狀況等,停止細致理解和甄別分類,在此根底上編制違法項目清單。二是分類處置階段,依據摸 底篩查狀況,對每一家企業停止認真審核并分類處置,并上報市政府。三是依據市政府同意的違法建立項目處置意見,集中精神推進違法建立項目清算整治工作。按 屬地管理準繩,各鎮區環保分局擔任轄區內違法違規建立項目的清算整治工作;市環保局擔任嚴重案件或跨鎮區違法違規建立項目的清算整治工作,并擔任對鎮區環 保分局清算整治工作停止督導。
“這項整治工作屬于市環保局今年重點工作之一,目前我們正處在摸底排查階段。”市環境監察分局法宣 組主任劉劍濠說,整治工作主要觸及我市“未批先建”、“未驗先投”兩類環境違法違規建立項目。換句話說,即由于一些歷史緣由,過去局部項目并不契合我市國 土、城建、生態環保等各類規劃請求,建立到了本不合適其建立的中央,或者項目完成后未經過環評就投入消費,這類違法違規建立項目存在很大平安隱患,也對我 市環境形成要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