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墻體廣告 4月17日上午11時10分許,一名在市華裔中學高中部參與自學考試的女生從考場出來,一邊低頭玩
手機一邊橫穿馬路,被一輛直行小轎車撞倒受傷,經送院搶救幸無大礙。(4月18日《
中山日報》)
以 前有段子調侃:“世界上最遠的距離,是我和你在一同,而你卻在玩
手機。”但理想比段子殘酷:“世界最遠的距離,是前一秒你還在路上玩
手機拍風光,后一秒卻 在這人世間找不到活生生的你”——馬路玩
手機構成的傷亡,網上一查新聞報道就能發現無數,比如去年5月,
中山市坦洲就有一個姑娘馬路玩
手機,被泥頭車碾壓 身亡。時興的裙子依然穿在身上,而身體曾經血肉模糊。
從傷感情,到傷身體,到丟性命,淪落成“低頭族”的危害如此之大,可無數的人們,依然沉浸在
手機的漩渦中,好難自拔。國內外多是如此,有禁令、要罰款也不生效。
問問為何?理由無非是:
手機是新聞的接受平臺、是與朋友的社交平臺、是單位的工作平臺。不盯著
手機,怕時期的列車說走就走、怕友誼的小船說翻就翻、怕脆弱的飯碗說丟就丟。
理由好充分,筆者一時竟無言以對,但想想又似乎哪兒不對。
上 世紀初,平民教育家晏陽初曾將 “免于愚笨無知的自由”視為第五大自由,后來俄羅斯的思想者索爾仁尼琴,留意到了另一種自由:“除了知情權外,人們也應該 具有不知情權,后者的價值要大得多。它意味著我們的靈魂不用被廢話和空談充溢,過度的信息對一個過著充實生活的人來說,是一種不用要的擔負。”
對 于大多數人來說,那些遠在天邊的大情小事,無論是自殺攻擊、政治親民秀、女明星隆胸,很多都與我們的生活毫不相干;同城的命案、車禍、火災,這些大部分人 哪怕不知道也不影響生活。生活中的新聞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反倒是《一個美國媽媽給玩
手機孩子的建議》文章所提:“不要總盯著
手機,抬起頭來,留意你周圍 發作的事情,看看窗外,聽聽鳥鳴,散散步,和陌生人說說話。堅持一顆獵奇之心,不要總用谷歌尋覓答案。不要無休止地拍照和錄像,沒有必要把一切都記載下 來。要用心體驗生活,這些生活閱歷將會在你的記憶中永存。”
理想中,很多人看
手機的時間都耗在“朋友圈”里,分享生活或心情,點 贊或者集贊,生怕錯過朋友的點滴。首先,筆者覺得存在感是自己踏踏實實把日子過好,而不是靠朋友刷出來的。曬出來的也不是生活,曬出來的可能是招致心態不 平衡的信息。說句玩笑話,知道朋友過得比你幸福可能會讓你不幸福,不如不知情。
美國《紐約時報》2013年就留意到這個問題,報 道說固然運用智能
手機可以提升工作效率,但 24 小時隨時待命的狀態,工作與生活不分家而招致過勞,反而會降低工作效率。很多企業曾經認識到這一問題, 并逐步展開糾偏措施。報道中一位睡眠很差的美國老板反省:“我必需避免我身上發作的一切在我的員工身上重演。”
以上幾個理由,就是要壓服大家,人除了有知情權,也具有不知情權。我們不只需抵御過度的信息,也要抵御公共范疇的信息向私人生活滲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