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寧墻體廣告 今日起,
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10條道路,將制止電動自行車通行。這10條道路都將有民警設置卡控崗,電動車駕駛人若硬闖上路,將被處以20元罰款,回絕承受處分的一概扣車。
上周,交管部門經過媒體對外發布了在十條道路對非機動車嚴管的措施。為保證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局部道路的交通平安與暢通,依據《中華人 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的有關規則,決議自2016年4月11日起,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10條道路制止非機動車(自行車除外)通行。也就是說, 這10條道路電動自行車禁行,包括曾經注銷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但與這些路段穿插道路的路口,允許電動自行車經過。
交管部門將在上述禁行路段增強對電動自行車的管理,在禁行道路兩端及主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背《通告》禁限規則的“逢違必糾”。
記者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裝置了禁行標志牌,依據相關法規,假如電動自行車上這10條路行駛,將被處以20元罰款。對回絕交納罰款的,一概拘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