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寧墻體廣告 今日起,
長安街及其延長線等10條路途,將制止電動自行車通行。這10條路途都將有民警設置卡控崗,電動車駕駛人若硬闖上路,將被處以20元罰款,回絕承受處罰的一律扣車。
上星期,交管部門經過媒體對外發布了在十條路途對非機動車嚴管的措施。為確保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有些路途的交通安全與疏通,依據《中中國人 民共和國路途交
四川遂寧墻體廣告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議自2016年4月11日起,
長安街(建國門至復興門)等10條路途制止非機動車(自行車在外)通行。也就是說, 這10條路途電動自行車禁行,包含已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但與這些路段穿插路途的路口,答應電動自行車經過。
交管部門將在上述禁行路段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的辦理,在禁行路途兩頭及首要路口設置卡控崗,對違背《通告》禁限規定的“逢違必糾”。
記者了解到,交管局已在上述路段安裝了禁行標志牌
四川遂寧墻體廣告,依據有關法規,假如電動自行車上這10條路行進,將被處以20元罰款。對回絕交納罰款的,一律拘留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