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江門墻體廣告 我國首部《慈善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為我國慈善范疇的基礎性和綜合性法律,該法不只對慈善活動作出了界定,而且對慈善組織的設立、運 營、慈善財富的來源和運用、慈善效勞等中止了規范,并且細化了促進慈善事業展開的相關措施,從而全面系統地確立起國度慈善事業展開所需求的
現代規范。
但完善的立法,只是確保慈善事業規范有序展開的第一步。如何讓《慈善法》在
江門全面落地?當下我們應該做些什么?新會跌入潲水鍋燙傷男孩經過眾籌 平臺收到善款約70萬元,我們該怎樣看待此事情?本期我們約請到民政部門、慈善組織、專家、律師等,就這一話題中止深化討論。
落實《慈善法》,
江門可以做到“三化”
《慈善法》是我國慈善范疇的基礎性、綜合性法律。該法明白界定了慈善活動、慈善捐獻、慈善信托和慈善效勞,規范了慈善組織的設立運營、慈善財富的 來源、運用和慈善事業展開促進措施。其最重要的意義在于對慈善制度的頂層設計,例如,慈善捐獻需求容許、備案和獲得捐獻容許證等等,使慈善行為有法可依。
特別是,《慈善法》對慈善捐獻發起人有明白規則,要是具備條件的慈善組織。僑鄉
江門不時是一座充溢愛心的城市,慈善文化是僑鄉“義”文化的重要組 成部分,有不少愛心企業和愛心組織。往常,
江門正積極構建“大民政”格局,那么在《慈善法》出臺這一背景下,接下來要展開慈善事業,一定要留意培育規范 的、公益慈善組織。
另外,除了慈善組織,公益信托也能達成公益目的。有了《慈善法》,國度對公益信托的設立和管理都更為靈活。公益信托是家族、企業家等主體參與公益 慈善事業的重要方式。《慈善法》規則,慈善信托屬于公益信托,并規則了民政部門備案制,這處置了煩擾公益信托多年的管理機構審批問題,使公益信托有望被真 正激活,
江門在這一塊也大有可為。據我所知,五邑大學就有個教育慈善基金會。
總的來說,落實《慈善法》,
江門可以做到“三化”。一是文化化,即第一步要開掘慈善文化;二是產業化,即用商業化的方式作慈善,比如慈善基金和公 益信托組織的運作,當然這個過程信息必需公開、透明;三是權益化,即捐贈人有知情權,公眾有監視權;受贈人(慈善組織)有管理慈善財富的權益,保證專款專 用;受益人則有隱私權。
在國度有了《慈善法》這一頂層設計后,關于
江門來說,要對里面提及的措施中止細化和明白,做到真實可行。在我看來,可以在這幾個方面努力:一是 《慈善法》里面規則了慈善組織注銷和認定的這樣一個程序,但是細致的細則沒有明白。建議樹立和完善統不時接注銷的機制、程序和管理辦法。二是慈善法里面也 規則了一些慈善優惠政策,但是細致的慈善抵扣還要跟稅法之間中止有效銜接,其前提仍然是樹立公益慈善組織的認定制度,可以由民政部門根據客觀的標準對申請 主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社團等)的公益慈善性質中止認定。三是對在慈善事業展開中做出突出貢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給予一定的物質和肉體獎勵。最后, 還要推進
江門慈善理論研討,加強慈善文化宣傳工作等。
(王繼遠 五邑大學政法學院院長)
《慈善法》規范了捐贈行為
《慈善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慈善事業的基本法,它系統地規則了我國基本的慈善法律制度,包括慈善概念、慈善機構、慈善政策等。
這次慈善法發布,最大亮點是為慈善活動確立以下幾個基本準繩:
一是扶貧濟困、自愿無償準繩;即慈善捐贈應當自愿無償的,這就避免了強行或變相將慈善活動分攤給捐贈人,保證捐贈人能夠自主自行實施捐贈行為。
二是公開公正。由于慈善捐獻不時以來都沒有一套完善的法律去約束,捐獻過程中暗箱操作,挪用資金的情況時有發作。《慈善法》規則慈善捐贈程序、捐 贈款物的管理運用要公開,接受社會監視,發布捐贈款物要尊重捐贈人的意愿,經過增加慈善捐贈的透明度,使捐贈人的捐贈行為使需求的人實真真實地受益。
三是政府推進。經過政府主導,制定慈善政策法規、優惠政策,同時依法監視管理、規范捐獻行為,規范運用捐贈款物,來讓慈善組織和捐贈人、受益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違法捐獻的行為也將被清查法律義務。
四是民間實施。此舉能夠充分發揮慈善組織的主體作用,引導群眾的依法慈善,營造良好的社會慈善氛圍,調動各類慈善資源。
另外《慈善法》規則:關于捐贈人經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媒體公開承諾捐贈的,或者捐贈財富用于扶貧、助殘、救災等公益性的慈善活動,并簽署書面捐贈協議的,捐贈人一旦作出承諾,就不能反悔,否則慈善組織有權經過訴訟來懇求捐贈。
我以為,《慈善法》是特地規范慈善活動的法律,其主要作用是規范了捐贈行為,引導企業合理合法做公益。當個人或其他非慈善組織不再具有捐獻的資歷 時,《慈善法》主要適用于規范慈善組織的行為,它需求其他相關法律和執法部門的配合,才干更好地執行。慈善組織也應嚴厲按規則中止捐獻、慈善贈予等活動。
關于最近新會燙傷男孩峰仔收到善款約70萬元,家人呼吁大家中止捐款的事情,我以為峰仔家人的做法是恰當的。由于慈善的目的是輔佐受求助人治療或生活的必需,當慈善活動捐獻的款項超越必需的限度時,再捐獻就會失去慈善的本來目的。
(黃日森 五邑律師事務所律師)
給慈善組織更多自由發揮空間
《慈善法》的立法和出臺,給慈善組織界定了基本約束并肯定其合法性,處置了慈善組織的身份問題。
江門市陽光慈善會于2010年12月18日正式成立,是經過
江門市民政局批準設立,并接受其業務指導與監視管理的中央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慈善 法》未經過立法前,陽光慈善會是不能對外捐獻的;往常立法后,有法可依,有法可循,把之前的由某些部門來管,變為由法律來管,慈善組織可以名正言順公開募 捐,放開手腳展開慈善事業,這意味著給了慈善組織更多自由發揮空間。
同時,《慈善法》規則,以后個人將不具備公開捐獻資歷,捐獻將由有公信力的慈善組織展開。那么,慈善組織如何對接慈善法,推進我市慈善事業展開 呢?陽光慈善會目前是用
公司運作的方式,支撐慈善會的運轉和展開,一切捐贈的現金、購物開支,都是會員們一次性繳交的會費支付的,至今已達近百萬元。活動 中觸及的差旅、餐費等開支,大多數都是由我會另行支付。立法后,慈善會可以提取公募資金的10%的資金,用于慈善會的運作及活動經費,我們可以延聘專業人 士管理,這樣慈善會就有持續性的經濟才干去運作,就可完成持續性的良性展開。
公募資歷是一把雙刃劍,具有更大權益,也意味著更多義務,接受更多公開監視。陽光慈善會對每一筆捐獻款項都做到公開透明,信息公開。樹立完善的管 理制度,明晰的操作流程,一切的收入、支出以及資助項目全部公諸于眾,并應用本會網站、報刊等媒體、市民政局慈善信息平臺等充分披露信息,并拜托最具公信 力的審計
公司審計,以便接受社會監視。本會的捐助項目,要有兩位以上理事會同會員代表細致執行。接受社會熱心人士捐助的項目,由捐助人(或指定拜托人)全 程監視執行。此外,本會還做到“點對點”捐贈,嚴厲把關,將捐贈的物品或資金交到受惠人或相關政府工作人員手上,并讓其親筆簽名確認,本會保管相關收據單 據。我會的目的是努力于傳播慈善文化,傳播慈悲為懷的人生價值觀,為熱心公益、慈善事業的平民(草根)階級搭建慈善平臺,以發揚慈善肉體,并在各項慈善公 益活動中奉獻一份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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