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惠州墻體廣告 據報道,一名
上海網友曬出罰單,因在車內掛飾物被當地交警部門罰款50元,惹起我市不少市民關注。車主在車上掛裝飾物,會不會被罰呢?記者就此采訪了市交警部門。
市交警支隊宣傳設備科相關擔任人引見,目前在
惠州,這種狀況仍以宣傳教育為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平安法》及《
廣東省道路交通平安法 施行條例》相關規則,不得在機動車駕駛室的前后窗范圍內懸掛、放置阻礙駕駛人視野的物品,違者責令矯正,處正告或50元罰款。交警部門提示車主,若不遮擋 視野普通不會處分,但當車內擺飾過多、擺放位置不當,特別是一些不固定的掛件類,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容易晃動影響司機視野,招致交通事故。車主也應主動自查 自糾。
據理解,對車身外觀停止裝飾,應留意不能遮擋車輛號牌。未懸掛或不按規則裝置號牌、成心遮擋或污損號牌的違法行為將被一次記12分、并處2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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