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行將全面推開的營改增試點,初次觸及自然人交納增值稅。營改增后,個人二手房買賣如何繳稅?契稅、個人所得稅的計稅根據又會發作哪些變化?
5月1日后辦理產權變卦只繳增值稅
國度稅務總局4月26日發文化確了營改增試點的若干征管問題。其中規則,個人轉讓住房的,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簽轉讓合同,2015年5月1日以后辦理產權變卦事項的,應交納增值稅,不交納停業稅。
另外,假如在5月1日前已簽署買賣合同,但尚未辦理過戶手續,應該交納停業稅還是增值稅呢?
對此,稅務總局明白,個人轉讓住房,在2016年4月30日前已簽署轉讓合同,2016年5月1日以后辦理產權變卦事項的,應交納增值稅,不交納停業稅。
關于二手房的出賣者,新規里面有哪些規則值得關注呢?
下月起二手房買賣需繳增值稅
5月1日起,個人將購置缺乏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依照5%的征收率全額交納增值稅;個人將購置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也就是說在2016年5月1日后,
武漢不滿兩年的二手房買賣將以5%增值稅替代5.775%的停業稅。那么,少繳幾錢呢?
營改增最新政策
對此,業內剖析,與當前相比,營改增后個人二手房買賣需求交納的契稅和個人所得稅變化不大。
武漢營改增細則落地 二手房少繳幾稅?
營改增對
武漢樓市的影響:
關于此前市場擔憂營改增后,個人轉讓住房由交納停業稅轉為增值稅會增加稅負,剖析人士指出,從計劃細則看,關于非一線城市而言,個人購房假如不滿2年停止買賣,實踐和此前的停業稅政策并沒有太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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