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完善危險提示機制。定時在《
張家口晚報》揭露主城區范圍內已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
房地產開發項目信息,發布購房溫馨提示,提示市民購房時要看清
房地產項目的建造手續,無《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堅決不要采購;一起在售樓基地張貼告示,提示市民防備購房危險。對無手續且市民反映激烈的違規項目、屢次阻止拒不改正的違規項目,在媒體上予以曝光。
加強對商品房出售基地的現場辦理。請求售樓基地現場擺放“商品房預售公示牌”,將開發
公司資質證書、項目計劃平面圖、預售許可證、購房須知等內容進行公示; 在沙盤樓座上張貼“準售”、 “待售”等標識牌,便利市民區分。
加大執法力度, 遏止違規預售做法。向
房地產開發
公司、
房地產生意
公司發放《
房地產商場違法違規做法預警奉告書》,對
房地產商場違規出售等違法做法進行預警奉告;一起在征得相對人同意后,與商品房出售單位簽定 《誠信遵法運營承諾書》,有對于性地提示執法相對人依法展開運營活動。將已查辦的違規出售商品房的開發單位及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不良做法記入《
河北省建造行政相對人違法做法記載體系》。
做好
大眾投訴告發的受理接訪作業。建立專職科室擔任接訪,受理案子及時發現違規違法做法預兆,并形成預警定見給予阻止。加大宣揚引導,展開宣揚訓練、上門服務、舉辦講座、座談等, 引導開發
公司遵法運營、 依規就事;引導購房
大眾了解房產相關常識,進步危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