墻面廣告 公交站牌、
墻體海報、LED看板、霓虹燈牌……城市戶外
廣告是城市景觀重要的組成局部,內容安康、設計共同、創意新穎的
廣告是城市肉體相貌的一種展示。但是,不少城市的戶外
廣告內容低俗、擺放紊亂,毀壞城市風貌。城市
廣告,時髦的風向標終究該往哪指?
低俗不雅,缺乏規劃,“壞”
廣告招人煩
“
重慶陷落,利川據守”“
重慶PM2.5 250”,這是
湖北省利川市一處樓盤2016年的促銷
廣告,“陷落”“250”這樣的字眼極為扎眼。公交車 是城市形象的一個窗口,卻成了不雅
醫療廣告的陣地。眼下很多城市的公交車車體以及車廂內的掛牌、拉手、靠背、玻璃上全都是
婦科、男科的
醫療廣告,畫面和廣 告語頗為露骨。如此聳人聽聞、暴露低俗的
廣告不勝枚舉。
內容惡俗的
廣告可謂城市形象的硬傷,設計沒有美感、與環境不諧和、缺乏整體規劃的
廣告,也成了城市風貌的軟肋。
記者在視覺中國網上看到一張圖片,2015年6月24日,
山西太原某高架橋橋墩上畫滿了
醫院廣告,藍色油漆為底,白色大字寫著“某某
醫院”等字樣,讓人看起來很不舒適。
戶外
廣告是對建筑的“二次外型”,很多
廣告為吸收眼球,成心從外形、顏色等方面追求與周邊環境的反差,建筑的外形輪廓被毀壞,顏色構成被打亂。一些臨街的住宅樓一層被“開墻打洞”變成街邊小店后,
廣告牌探向行人街道,外形良莠不齊,本來整潔的住宅樓變得張牙舞爪。
一些戶外
廣告的布置與城市整體規劃不諧和。比方,設置在高層建筑屋頂的
廣告牌、霓虹燈等,毀壞了城市的天際輪廓線,城市原本的相貌被
廣告大潮淹沒。
違法本錢低、收益大,“壞”
廣告屢禁不止為哪般
“違犯社會良好風氣的
廣告是新《
廣告法》明文制止的,一些
廣告打擦邊球同樣違法。”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討所所長劉俊海說。
這些不雅
廣告給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帶來了攪擾。“如今
廣告語隨意改形成語,孩子正學話認字,屢屢看到這類隨意損毀漢語的
廣告,我都十分憤恨。有一次我 抱著孩子經過一個
墻體廣告,上面的全裸男模只用一只龍蝦擋住了私處,孩子問我為什么要這樣?我怎樣跟他解釋!這些
廣告太出格了,對孩子們的生長會產生不良 影響。”北京市
朝陽區市民張欣說。
誰來管管不良
廣告?新《
廣告法》第六條規則,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
廣告監視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擔任
廣告監視管理工作。
雖有相關制度規則,但靠低俗搏出位的
廣告卻屢禁不止,緣由主要是違法本錢過低,違法收益過大。劉俊海舉例說,去年11月3日,在北京國貿驚現一批模特 身穿三點式比基尼游走街頭,這些人的臀部印有商家信息二維碼,借助互聯網,該活動及其背后的商家一下子廣為人知,這是正軌
廣告破費幾千萬元都一定能到達的 效果,商家可能覺得就算罰上幾十萬元、幾百萬元也“花得值”。
嚴懲違法,增強管理,讓“風向標”更美妙
劉俊海以為,應加大對違法
廣告的處分力度,提升罰款額度,進步商家違法本錢。
“某些商家,經過低俗
廣告被更多的人所認知,而其他違法商家則置之不理,這毀壞了市場公平競爭準繩。”劉俊海倡議對用低俗
廣告宣傳的企業停止信譽制裁,將其歸入失信企業名單,在取得銀行貸款及政府支持等方面予以“一票否決”。
根絕無良
廣告對生活的“污染”,城市居民也有權用法律維護本身權益。劉俊海以為,低俗
廣告污染的是居民的公共空間,后者能夠啟動公益訴訟,對商家的違法行為和管理部門的瀆職行為停止追責。
廣告如何讓城市更美,而不是讓城市更亂?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孟延春倡議:“可思索將城市
廣告歸入城市整體規劃,請求城市規劃師、建筑師將戶外
廣告計劃列入城市景觀設計、建筑設計停止通盤思索,針對不同街道、區位,對
廣告的方式、形態做出規則。首先抓住‘點’,在主要入城口、物流、商流、車流中 心,以大型公益
廣告為主,宣傳文化理念,倡導文化生活;其次管好‘線’,以街路為單元,以業態規劃為基調,對規格、尺寸有所規則,并鼓舞
廣告內容加強品 位;最后規劃好‘面’,根據城市不同的區位功用,投放主題相照應的
廣告,不只與環境諧和搭調,也有利于
廣告抵達目的受眾。”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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