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
墻體廣告 “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機制,是指借助
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使法院與
公安、工商、銀行等輔佐單位聯動起來,完成網上快速、平安、精確地傳送、查詢和反應執行查控信息,構成管理案件“執行難”的合力,有效打擊躲、逃、賴等躲避執行行為。近日,昭平法院就經過該機制,勝利執結了一同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葛案,并對歹意躲避執行的被執行人譚某罰款5000元。
周某與譚某建筑設備租賃合同糾葛一案,法院判決譚某支付周某21000元及違約金,但判決生效后,譚某拒不實行生效法律文書肯定的義務,周某無法向法院申請強迫執行。昭平法院在執行過程中,對被執行人的房產、車輛、銀行存款等財富停止查詢,均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富信息。
為 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充沛應用執行指揮中心的查控系統 “點對點”查詢功用查詢其財富信息,“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經過幾輪查詢后終于發現被執行人在
廣西北部灣銀行
南寧市某支行有存款,法院立刻啟動應急反響機 制,驅車前往
南寧市強迫執行,但當執行法官趕到該銀行網點時,被執行人已經過網銀將該款轉帳到別人賬戶,經查詢被執行人該銀行賬戶的明細,發現被執行人在 短短的一個月內入賬就有十幾筆,且每一筆買賣金額均足以清償本案的債務。執行法官判定,被執行人肯定還會有新的款項轉入該賬戶,故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予 以凍結。
一 個星期后,法院再次應用查控系統 “點對點”查詢功用對被執行人的該銀行賬戶停止查詢,便發現被執行人的該銀行賬戶余額已足夠清償本案的債務。被執行人譚某在收到法院執行通知后,拒不實行 生效法律文書所肯定的義務,且其銀行賬戶有多筆資金活動,屬拒不實行人民法院曾經發作法律效能的判決,經法院院長批準,對被執行人譚某罰款5000元。
日前,執行法官對被執行人的銀行賬戶存款予以扣劃,至此,該案順利執結,不只維護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也讓拒不執行的“老賴”吞下惡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