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墻體廣告 日前,
柳州市城中區法院對一同因高考錄取事宜引發的不當得利糾葛案作出一審訊決。被告吳某為了讓女兒能被某藝術院校本科錄取,將3萬元交給了自稱能疏浚關系的人。女兒沒能如愿錄取本科后,吳某便經過訴訟維權。
吳 某的女兒小麗,是2011年參與高考的藝術類考生。當年高考完畢后,小麗由于在考場上發揮不好,未能到達二本錄取分數線。固然分數沒上線,但小麗還是希望 能被
廣西某藝術類院校的本科錄取。她把本人的想法,通知了同窗小彤。小彤說她的母親葉某能“幫走關系疏浚”,讓小麗被心儀的藝術院校本科錄取。吳某跟小彤 的媽媽葉某磋商后,決議請葉幫助疏浚,相關費用為6萬元。依照葉某的請求,吳某先支付3萬元,事成之后再付另外3萬元。
2011 年7月10日,吳某將3萬元匯入了葉某指定的銀行賬戶,該賬戶屬于葉某所熟識的謝某。匯錢給葉某后,吳某就和女兒在家等音訊。2011年8月15日,小麗 收到了該藝術院校的錄取通知書,但所錄取專業的學制并非4年本科,而是2年高職。依照那年的錄取分數線,小麗被該藝術院校的高職學制錄取并不需求花錢“走 關系”,僅憑她的高考分數就能順利錄取。
吳某以為葉某并沒有協助小麗辦理藝術院校本科 錄取事宜,請求葉退還為疏浚關系支付的3萬元。葉某以種種理由拖延,不斷未予退還。2011年9月16日,吳某向
公安機關報案。2014年1月26日,吳 某在發現葉某的行跡后報警,民警將葉某帶回警隊調查,并制造了訊問筆錄。次日,
公安機關向吳某發出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去年5月18日,吳某向城中區人民法 院提起訴訟,懇求法院判令葉某和謝某返還不當得利3萬元并支付利息790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