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墻體廣告 8月3日黃昏,有市民向國科園派出所報警,稱有男子在新安街道運河西路左近的濕地公園用黑色氣槍打鳥。被民警找到時,嫌疑人劉某正拎著一把疑似氣槍在四下搜索被其打落的鳥類。目前,劉某因涉嫌攜帶管制用具,擬被處行政拘留。
8月3日黃昏,接到報案后的民警依據報警人所報地址沿路尋覓,后在運河西路和震澤路穿插口處發現一名手中拿有疑似氣槍、在發現地來回走動的男子 劉某,在他身邊,還有另一名拎著塑料袋的男子。民警在塑料袋里找到四只被打落的鳥,均已死亡,并在男子所駕駛車輛上找到另一只被打落、翅膀受傷的鳥。這幾 只鳥的體型都比擬大,據辦案民警郝爾佳引見,每只大鳥翼展能到達1.2米寬。
檢查中,劉某表示,本人在華莊做廢品回收生意,7月20日,他從
無錫回老家,途徑G42高速,在丹陽左近一個效勞區內,有一名40幾歲、操著普 通話的男子上前與其搭訕,問其能否有興味購置氣槍。許是出自男性對槍支的酷愛,猶疑后劉某就和對方討價討價,本來對方開價2000元,最后他以1100元 購得,并放在自駕車輛的后備箱一路帶回了
無錫。買到氣槍后,劉某就經常在家中拿著空槍比劃,也想著要外出打鳥試試。由于槍支自身比擬大,劉某以為光打麻雀 一類的小鳥“沒意義”,就開端尋覓適宜的地點。7月25日以及8月1日,他先后兩次至新安街道的濕地公園尋覓目的,但由于那段時間天熱,鳥都不怎樣出沒, 劉某都沒有得手,以至氣槍都沒從后備箱拿出來。直到8月3日16點左右,他和朋友趕至運河西路、震澤路穿插口,看到不少大鳥蹲在運河堤壩上,就用氣槍開端 打鳥。當民警趕至時,他正在左近草叢找尋被本人打落的鳥。
國科園派出所在事發當晚即聯絡了市農林局野生動物維護協會,得知被劉某用氣槍打死打傷的五只鳥均為夜鷺,系省“三有”維護動物。而劉某攜帶的氣 槍,經初步審定是一把長約1.2米的黑色簡裝版禿鷹氣槍,槍托和氣管一體,還配有消聲器和狙擊鏡,瞄準率相當高。民警還在男子褲子口袋中找到鉛彈16發。
記者在派出所也看到了這把氣槍,槍身很長,槍體至少5斤重,假如端在手中,那會相當醒目。“鉛彈質量也是比擬好的,每顆直徑大約8—9毫米,這 樣的槍在50米以內都有殺傷力,易拉罐、薄的硬幣都能射穿; 在10米射程內,對人的致傷力十分強,很風險。”郝爾佳通知記者,劉某的氣槍剛被繳獲時,劉某還被疑心是專業玩槍的,“但其實他那把槍的瞄準器能瞄得比擬 準。”據悉,氣槍還待進一步審定,而劉某因涉嫌攜帶管制用具,將面臨相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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