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應用新興融資工具融資金。應用新型融資渠道,如非上市公司債券、銀行間私募債、銀行理財直接融資工具、產業債、項目收益債等渠道停止融資,并積極應用海外融資工具,向國際金融市場靠攏,有效爭取境外投資基金。 二是依托項目設立建立基金融資金。如市屬企業匯金集團在蓮花湖拆遷改造項目中,設立龍津湖建立基金融資金,項目方案融資約60億元,并采取政府購置效勞方式停止融資建立。
三是采用商業銀行招標方式融資金。在處理中心城市局部市政工程項目建立資金問題上,市屬企業城發集團城投公司創新融資方式,在所承建的青云路、青竹路、浮蔡安頓小區3個項目中,經過政府購置效勞形式停止市場化融資,并經過公開招標擇優選定貸款機構,最終由工商銀行新羅支行中標。同時加大國有銀行特別是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的授信,作為公司融資的補充、調劑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