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墻體廣告發布 “其時去購房的時分他們說公攤面積為25%,后來咱們自個丈量達到了35%。”11月5日,市民彭女士撥打本報幫幫團熱線反映,本年9月份,自個在
長沙協信星瀾匯樓盤認籌了一套單位用房,卻發現出售人員所說的公攤面積與實踐不符,請求交還認籌金,但兩個月曩昔一向沒有發展。記者當天聯絡項目方,得知已提交了退款批閱單,什么時分能發下來不確定。
彭女士從事特種商品外貿作業,本年9月,出于事務需求,她方案采購一套辦公用房。9月8日下午,她來到
長沙協信星瀾匯樓盤,并看中了一套69平方米的套間。下午3點多,她交納了1.8萬元的定金和認籌金,簽訂了購房方案書。
后來,彭女士進入之前方案采購的69平方米房間。“之前他們說公攤面積比率在25%到28%之間。”彭女士說,她請兄弟入戶后丈量了房子的實踐面積,實踐面積為41平方米,再算上半
墻面積,這套房產的實踐公攤比率達到了35%,她認為出售人員有虛偽宣揚之嫌。
彭女士稱,自個事后向開發商表明要交還定金和認籌金,但開發商一向推諉。
11月5日下午,記者聯絡了該項目置業顧問的領導胡姓擔任人。對于彭女士所說的“虛偽宣揚”疑問,該擔任人稱“并沒有那么嚴重”。他表明,出售人員在向顧客介紹情況時,僅僅說的一個大概數字,并沒有那么準確,在簽訂合同時才會對相應的區域進行標識。“比方公攤面積是35%,他就可能說30%。”該擔任人稱,在彭女士反映要退訂該套房后,他們現已依照相關程序向
公司有關部門提交了退款批閱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