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墻體廣告發布 11月4日,
長沙市天心區人民法院,周建造的妻子和兒子早早地來到這兒等候開庭。
周建造是中南大學原校長助理、基建處主任,2014年12月22日,
長沙市人民檢察院決議,依法對中南大學校長助理兼基建處處長周建造(正處級)涉嫌納賄違法立案偵查,并采納強制措施。
這是周建造納賄案在天心區人民法院的第2次公開審理,法官當庭宣告判定成果。周建造犯納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26.4萬元,沒收違法所得33.6萬元。
被指控在新校區建造中收納賄賂
11月4日上午9點擺布,周建造的家族就現已趕到法院等候開庭。
10點多,周建造手上戴著手銬,被法警帶入了第九審判庭。開庭后,周建造的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新的依據,通過合議庭合議短暫休庭后,法官對案子正式宣判。
這現已是此案在天心區法院的第2次審理,在上一次公開審理中,現已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爭辯程序,天心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周建造在擔任中南大學校長助理、基建處處長時期,違背國家有關規定,使用職務上的便當,屢次收受別人財物,為別人獲取利益,包含在中南大學新校區建造過程中,為有關工程建造方人員獲取便當,收納賄賂;為別人職務上的請托提供方便,收受別人禮金賄賂等。
曾退繳紅包,納賄額減除5.2萬元
公訴機關指控,周建造在作業時期屢次收受有關人員的紅包禮金。周建造及其辯護人提出,周建造曾向中南大學紀委退繳過紅包禮金,其中有有些是公訴機關指控的納賄,應當從納賄總額中減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