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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商報報導 前不久
合肥一男人在網吧上網時
手機被偷,昨天記者從
合肥瑤海檢察院得悉,小偷已被捕獲,但其被捕后也很“冤枉”,由于偷來的三星
手機還沒來得及賣出去,就在他家里莫名自燃了。
據了解,嫌疑人靳某本年才19歲,9月底從
淮南老家來
合肥打工,卻一向沒有找到工作。 10月9日上午,靳某正在睡覺,突然老鄉左某找到他,稱自個在網吧上網時,看到周圍有人睡著了,
手機就放在桌子上,問靳某“可有愛好”。
沒有收入來歷的靳某就動了心,前往該網吧,趁受害人睡熟之際,將其放在桌子上的一部三星Note7
手機偷走,并躲到左某坐落臨湖社區的家中。受害人發現
手機不見隨即報警,通過網吧監控視頻,警方確定了靳某。
經過一段時間摸排,警方將其捕獲。但是讓人意外的是,靳某也顯得很“冤枉”:原來
手機偷來不到兩天,還沒來得及拿出去賣錢,就在家里莫名自燃了,“10月14日就開端召回了,要是再遲個幾天,機主把
手機送回去,也許就沒我偷盜這事了。”
依據靳某的供述,警方在該住宅樓樓頂找到了
手機自燃后的殘骸,關于自個的偷盜事實靳某供認不諱。此案仍在進一步查詢處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