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墻體廣告 11月14日從黔東南州政協得悉,黔東南州傳統的苗年、侗年節有望變成該州各放假三天的法定節假期。
在11月10日舉行的黔東南州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要點提案處理月洽談會上,一份《對于州政協領導督辦的州政協十一屆五次會議要點提案處理狀況陳述》分外導致重視,在截止9月30日已悉數處理答復結束的9件要點提案中,《對于將黔東南州傳統苗侗年節定為法定民族節假期的主張》推動執行率達80%,對于提案對于“苗族年在陰歷十月的榜首個卯日開端,侗族年在陰歷的十一月初一至初三,各放假三天”的主張,已提請黔東南州第十四屆人大會審議經過并報省同意后實施。
記者從黔東南州政協秘書一科了解到,該提案由裴天宇、劉杰、左鴻鈞等三位政協委員提出。提案指出,截止2015年,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戶藉人員470余萬人,其間苗族人員199.3萬人,占全州戶藉人員42.41%,侗族人員140.1萬人,占全州戶藉人員29.81%。這兒的傳統節日有390個之多,這些節日深植于民族文化傳統的土壤,一方面展現宏揚著中華文化的博大精深,其調適功能及文娛項目不只有利于社會安定,一同亦是民族區域人與自然和諧共處及幸福指數堅持較高的重要因素。
其間,苗族以十月為“歲首”,“苗年”也是“辭舊迎新”的節日。“苗年”通常在每年陰歷十月的榜首或第二個卯日過,分三次,榜首次稱“小年”,第2次稱“大年”,第三次稱“尾巴年”。大年是苗年最熱烈的節日,聚會也會集在“大年”進行。“大年”繼續三至五天,有的區域繼續上十來天。“大年”這天,家家戶戶在先人牌位、花樹、巖媽等“神壇”面前擺上桌子,放上酒菜及糯米粑等物敬供,然后賓主碰杯歡,共渡佳節。天黑,百口圍在一同談古論今,吟唱古歌、酒歌,謂之“守年”。第二天,家家戶戶鳴放鞭炮迎候新年。節日期間,老大家輪番請客賓朋,青年們梳裝裝扮,參與跳蘆笙、斗牛、賽馬、游方等活動。
侗年,是侗族節日中為最隆重、最熱烈的節日,既是侗族公民祭祖,喜慶豐盈的隆重節日,又是一起進行文娛的節日。侗家在過侗年節時,主要吃豬肉、雞鴨肉、鯉魚、腌魚、豆腐等,尤其凍魚是餐桌上必不可少的佳肴。侗年節的這天早上,先由家長一邊燒香焚紙,一邊念《侗年吉祥詞》。接著是敬神龕,放幾掛鞭炮,以后,全家人才能吃早飯。過侗年節,本地四鄉八寨的侗族同胞會聚一同,舉行斗牛、斗鳥、賽馬、吹蘆笙、唱琵琶歌等活動,喜過一年一度的侗年節。節日里,男女老少穿著民族盛裝,聚集在一同。老少經過參與這些活動而取樂;男女青年除此之外,則另有意圖--播下愛情的種子,也即是彼此相互知道,初選自己滿意的心上人。
鑒此,按照《中華公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和《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方法》第四條“少數民族習氣的節日,由各少數民族聚居區域的當地公民政府,按照各該民族習氣,規則放假期期”的規則,提案主張:將每年的陰歷11月初一侗年節定為法定假期,放公度假1天;將每年的陰歷10月的第二個卯日即“苗年”的“大年”定為法定假期,放公度假1天。
據了解,目前黔東南州人大常委會在《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法令》(修訂草案)中已吸納該提案主張,在《法令》(修訂草案)附則添加“每年陰歷十月中旬辰日為自治州苗年節,假期三天;每年陰歷十一月初一至初三為自治州侗年節,假期3天”、“自治州紀念日,苗年節,侗年節期間,全州旅游景點免費向州內公民敞開”、“自治州各民族的傳統節日應當遭到尊敬”等內容,《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法令》正在依法修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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