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南
墻體廣告 近日,
清鎮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樁特殊的刑事案件,六名被告人均為20多歲的高職院校畢業生,他們參與傳銷組織后,涉嫌非法拘禁別人致人死亡。該法院“陽光護航站”特邀
清鎮市百余名高校師生代表旁聽庭審。
本案中,被告人杜某與被害人田某系男女朋友關系,田某在不知其女友是傳銷人員的狀況下,受杜某邀約,于今年6月21日專程從
甘肅乘坐飛機來到
清鎮探望。當晚24時許,杜某將男友帶至
清鎮市紅楓湖鎮陳亮堡村傳銷窩點。
為壓服男友參加該傳銷組織,6月22日,六名被告人依照上線的布置,輪番對田某洗腦。當田某提出要分開時,六人以各種理由不讓其分開,并沒收田某的
手機,不準其與外界聯絡,還將房門反鎖,避免其逃竄、報警。
據悉,田某被杜某等人非法拘禁29小時后,在房門被反鎖又無法從房門逃走的狀況下,6月23日清晨5時許,他試圖從被拘禁的臥室5樓窗戶處逃走,但不幸墜樓身亡。
案發后,杜、陳讓其他成員先行逃離現場后,撥打110、120報警,并在現場等候民警到來,6月24日,經
清鎮市
公安局司法審定中心審定,田某的死因系生前高墜致重型顱腦損傷兼并疼痛休克死亡。
12月5日10時,
清鎮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為更好地增強在校學生的法制教育,該法院“陽光護航站”特邀
貴州建立職業技術學院和
貴州旅游學校的百余名師生代表參與旁聽。
“認罪,都是受上線‘指導’的布置。”據悉,這幾名被告人,年齡從24歲到28歲不等,來自
甘肅、
廣西、
湖北等地,畢業于大專院校,在庭審過程中,六名被告人認識到傳銷的騙局后幡然醒悟。
檢方以為,六名被告人以扣押的方式非法剝奪別人人身自在,招致別人墜樓死亡,其行為已冒犯我國刑法中相關條款,應以“非法拘禁罪”追查六名被告人的刑事義務,倡議法院綜合本案中的自首、主從犯等情節依法判處。
據理解,由于這起案件觸及6名被告人,10名律師開庭,案件從上午10時開端,不斷開到晚上19時,法院將擇期宣判。
“太震動人心了。”庭審后,一位學生代表稱,這讓他深入認識到傳銷給家庭、社會帶來的危害。教員代表表示,今后將增強學生的法制教育、自我維護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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