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賀州
墻體廣告 婚內出軌本是一件不光榮的事情,很多出軌的人都想欲蓋彌彰、開展“公開愛情”。但富川法院最近審理了一個案件,出軌男不但與小三生兒育女,還明目張膽的把其帶回家與發妻同居,企圖“享用”一夫二妻的生活。最終,程某某逃不過法律的制裁,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程某某與莫某某于2000年注銷結婚,并生育兩個女兒。2012年,被告人程某某在未與莫某某離婚的狀況下,在
廣東省三水市與龔某某同居,并生育一女兒。2015年5月,被告人程某某與龔某某回到富川瑤族自治縣的家中,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2016年1月又生育一兒子。案發后,被告人程某某主意向
公安機關投案。
本 院以為,被告人程某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別人以夫妻關系共同生活,其行為已冒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則,構成重婚罪。公訴機關指 控被告人程某某犯重婚罪的事實分明,證據的確充沛,指控的罪名成立。案發后,被告人程某某主動到
公安機關承受調查,在第一次訊問時照實供述了本人的立功事 實,是自首,依法能夠從輕處分。依據被告人程某某的立功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以 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置自首和犯罪詳細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則,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