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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江門墻體廣告 廣闊駕駛員留意了,從3月16日起,江門大道交通次序整治進入常態化階段,并對超速行為正式開罰。如違背每小時最高80公里的限速,違法者最高可面臨罰款2000元、記12分的處分。
昨日,記者從江門大道交警大隊理解到,從今年2月底起對江門大道沿線車輛停止測速以來,已對1661宗超速行為寄出《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教育通知書》。其中,自3月1日起展開江門大道百日整治行動以來,錄得江門大道上行駛最快的車輛速度為每小時159公里,超速接近100%。
值得留意的是,民警梳理該批違法行為發現,最容易發作超速的江門大道路段共有兩處,分別為鳳凰山隧道至沙富立交路段,以及東甲立交至龍灣立交路段,即目前江門大道南北各有一段。超速緣由,與相關路段相對封鎖、路況良好且車流量較少有關。
交警部門再次提示稱,目前江門大道沿途已裝置有限速80公里每小時的標志牌,雙向測速路段為:江門大道東甲立交至龍灣立交路段、江門大道龍舟山立交至五洞立交路段、江門大道鶴山銜接線起點至江順大橋全線路段。
除了限速以外,交警部門對江門大道已施行限行管理:交通頂峰期即每日上午7時至8時30分、下午5時30分至晚上7時期間,江門大道全線制止中、重型貨車通行;江門大道龍舟山立交以北路段,全時段限制中、重型車輛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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