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甘肅白銀市墻體廣告發布 4月10日,白銀市通報14起損害大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糜爛問題:1、會寧縣大溝鎮新坪村村委會主任孫養清、村黨支部原書記孟占平反復享用鄉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09年,孫養清、孟占平每人享用鄉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4000元;2010年,兩人又反復享用該項補助資金6000元;2009年、2010年該村向34戶危舊房改造戶每戶收取50元,共計1700元,用于建房戶的照片沖洗、資料復印等費用;2012年,違規對危舊房改造指標降低規范停止二次分配。孫養清、孟占平遭到黨內嚴重正告處分,反復享用的補助資金已收繳。
2、會寧縣柴家門鎮孫去村黨支部原書記王建軍、村委會原主任孔維宏、村委會原主任張勝軍虛報套取鄉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私分救災款等問題。2011年6月,王建軍、孔維宏、張勝軍應用職務之便,虛報套取鄉村危舊房改造補助資金,每人分得8000元;2011年12月,每人私分村級救災款1500元;2012年,孔維宏私占該村集雨灌溉工程水窖蓋款14400元。王建軍、孔維宏、張勝軍遭到開除黨籍處分,違紀資金已收繳,涉嫌違法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
3、景泰縣紅水鎮原鎮長馬旭東私設“小金庫”、貪污扶貧款問題。2012年12月至2015年1月,馬旭東應用職務便利,先后屢次從紅水鎮扶貧項目款中挪出資金,私自設立“小金庫”4756285.52元,并將其中的508048元據為已有。馬旭東遭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查其刑事義務,違法所得已收繳。
4、景泰縣紅水鎮原會計崔永勝濫用職權問題。2013年7月至2015年1月,崔永勝受原鎮長馬旭東指使,從紅水鎮“小山村渠道襯砌”等19個扶貧項目、“一事一議”項目款中挪出資金2782327.92元,用于設立“小金庫”,崔永勝擔任保管。崔永勝遭到留黨觀察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查其刑事義務。
5、景泰縣紅水鎮干部馬迎春違規挪用養老保險金問題。2012年9月12日,馬迎春違規將由本人保管的全鎮養老保險金55萬元私自轉存為三個月定期,把產生的利息3944元據為己有。馬迎春遭到留黨觀察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查其刑事義務,違法所得已收繳。
6、景泰縣漫水灘鄉紅溪村超規范籌資問題。2013年,紅溪村在施行一事一議硬化村巷道路項目時,擅自改動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向34戶村民依照900至1000元的規范停止了籌資,合計籌資33000元。負有主要指導義務的村黨支部書記曾繼平、村委會主任李全德被誡勉說話。
7、景泰縣喜泉鎮福祿村二組組長肖華違規二次分配低保金問題。2015年至2016年,肖華違規將本組3戶的低保金共2470元,二次分配給本組6戶非低保戶。肖華遭到黨內嚴重正告處分。
8、靖遠縣興隆鄉大廟村一社社長楊生明、黨員張立學違規二次分配低保金等問題。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楊生明、張立學違規收取該村一社13戶低保戶低保金43251元,分配給本村53戶大眾40851元(其中,楊生明分得600元,張立學分得960元),支付電費2400元。楊生明、張立學遭到黨內正告處分,大廟村黨支部書記王世春、村委會主任武成俊向鄉黨委作出深入檢查并通報批判,大廟村包村鄉干部張清虎被約談,違規分配資金已退還低保戶。
9、靖遠縣北灣鎮金山村村委會原主任常向東違規亂收費、挪用失地養老保險金問題。2014年10月,常向東以辦理低保、孩子入戶等手續為由,向村民收取4000元。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常向東收取農民失地養老保險金共計277572.4元,并存入其個人賬戶。其間,因相關手續不齊全,農民失地養老保險未辦理,常向東將資金挪作他用。常向東遭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已移交司法機關,違規收取村民資金予以退還,挪用失地養老保險金已出借存入村級帳戶。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金山村包村鎮干部景文寶、鄭改燕被誡勉說話,落實“兩個義務”不力的村黨支部原書記高文安、村務監視委員會原主任王明科被勸誡約談。
10、靖遠縣東升鎮柴辛小學教員宣學曉違規領取學生補助金問題。2016年11月6日,宣學曉私自領取一名學生的寄宿生補助金500元,用于個人消費。宣學曉遭到黨內正告處分,違規領取資金已退還學生家長。
11、靖遠縣五合鎮楊寺村違規二次分配鄉村危舊房改造補助金問題。2009年,楊寺村從34戶危房改造戶的補助資金中每戶收取500元至3500元不等,共計29500元,用于本村其他艱難戶建房。村黨支部書記高秉政、村委會主任張世文遭到黨內正告處分。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時任鄉民政所所長劉曉龍被誡勉說話。
12、平地區復興鄉川口村黨支部原書記王衛東、村委會原主任張強、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劉建華、原村文書郭強違規套取退耕還林補助資金問題。2002年,川口村施行退耕還林項目中,多測繪丈量285.3畝荒山荒坡,截止2013年,共套取退耕還林補助款39萬余元,用于發放村干部工資補助。2003年至2013年,王衛東、張強、劉建華3人分別領取35760元,郭強領取6000元,共計113280元。剩余276720元用于村務支出。王衛東、張強、劉建華遭到開除黨籍處分,郭強遭到黨內嚴重正告處分,司法機關依法追查王衛東、張強、劉建華3人刑事義務。
13、靖遠縣北灘鎮景灘村黨支部原書記吳軍民、村黨支部原副書記周智、村務監視委員會原主任吳玉雙、村文書王建武、二社社長杜進帥違規亂收費、套取挪用惠農資金等問題。2015年2月,吳軍民布置文書王建武以“因旱災形成生活艱難”為由,虛報個別村民為艱難戶,向北灘鎮人民政府套取救助金1.55萬元,用以支付村文化廣場建立時相關人工工資。2014年、2015年,杜進帥、吳玉雙、周智違規向本村16戶低保戶收取低保金47680元,用于紅白理事會相關支出;2014年6月,該村施行高規范農田項目期間,周智違規向6戶村民收取渠道啟齒費3100元,用于支付渠道襯砌費用。吳軍民明知村、社干部違規亂收費問題,但未及時遏止。2016年4月,未經大眾評議,周智私自將其堂弟周某上報為低保戶,致使5口人違規享用低保。吳軍民遭到開除黨籍處分,周智遭到留黨觀察一年處分,吳玉雙、王建武、杜進帥遭到黨內嚴重正告處分。落實“一崗雙責”不力的歷任景灘村包村指導北灘中心敬老院院長王永先、疆土資源所所長張任東、鎮社會事務效勞中心原主任韋曉龍、副鎮長張海姣遭到黨內正告處分,落實主體義務不力的北灘鎮黨委原書記李學雄、原鎮長路承坤被約談,不正確履職的景灘村村委會主任唐連東被約談。
14、白銀區紡織路街道黃茂井村支委張桂花違規為親屬騙取冒領低保金問題。2011年、2013年,張桂花應用職務之便,違規兩次受理其近親屬提交的虛假戶籍證明及相關低保申請材料,歸入本村低保申報對象并上報;至2016年12月,其近親屬違規享用低保人口5人,累計冒領低保金59400元。張桂花遭到開除黨籍處分,違規發放低保資金已收繳。實行職責不力、存在瀆職行為的紡織路街道辦事處原副主任曾艷陽、街道辦事處民政所原專職副所長張秋蘭被誡勉說話,民政所專職副所長李曉東作出書面檢查。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