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湖北墻體廣告 12月12日,記者從宜昌市消防支隊了解到,高新區倪某、劉某因過失引發火災分別被行政拘留五日,胡某因指使他人危險作業被拘留十日。
12月10日上午,宜昌市白洋工業園區某公司發生火災,消防官兵接警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成功控制火情并將火勢撲滅。經查,起火原因系9號鹽酸儲存倉庫作業員倪某和劉某進行電焊作業時焊渣濺落并引燃周圍可燃塑料編織袋,繼而引燃塑料罐,引發火災。胡某作為現場施工負責人,在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指使倪某和劉某在9號鹽酸儲存倉庫(均為塑料罐)施工現場進行電焊操作冒險作業引起火災,且未履行現場監護職責。
目前,電焊工倪某、劉某及胡某對火災原因認定無任何異議,并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依據相關法規,高新區消防大隊依法對違法行為人倪某、劉某做出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對胡某做出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