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10月12日訊 往常時而會聽到一種說法,就是“需要用血時,最
濟南墻體廣告好找自己的直系親屬獻血,因為血緣關系近,排異反響小,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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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說法乍聽起來似乎很有道理,但醫學專家糾正了這一認識誤區:輸血本質上歸于移植的一種,因為親屬之間抗原的類似性較高,當受血者即宿主的免疫系統呈現嚴重缺陷或遭到抑制時,可能會對外來的直系親屬的類似淋巴細胞缺乏識別。而此刻,外來淋巴細胞就會“反客為主”,定居并增殖、攻擊宿主自身的安排,引起致命性的并發癥。這種并發癥大多呈現在輸血后的7——14天,主要表現為皮疹、黃疸、腹瀉等,當病況難以操控時,會敏捷惡化,乃至感染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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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專家特別提示,獻血和用血的人之間血緣關系越近,上述情況發生的概率就越高。因而,應盡量避免直系親屬之間彼此輸血這種情況的發生,尤其是沒有通過處理的直系親屬間的血液,不能隨意彼此輸血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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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醫學專家還指出,夫妻間輸血也要留意。一般情況下不主張丈夫給妻子輸血,尤其是還沒有生育的配偶。假如妻子接受了丈夫的血液后,可能會發生針對丈夫血型抗原的IgG抗體。妻子懷孕妊娠時,這種發生的抗體會通過胎盤進入胎兒體內,有可能引發新生兒溶血病,嚴重時還可能導致新生兒死亡。(黃哲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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