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泰安網友馮女士通過網頁渠道反映稱,自己在泰安一家健身房辦了健身卡,山東泰安墻體廣告但因個人身材緣故無法前往健身房鍛煉,于是提出退卡,但屢次溝通無果。11月11日,大眾網·海報消息記者采訪到泰山區市場監視經管局五馬所打聽到,該所事情人員已關注到網友的訴求,并積極對接商家舉行調解。12日上午,消費者和商家代表來到泰山區市場監視經管局五馬所,在事情人員調解下殺青退卡和談。
馮女士稱,自己是在8月份時候在泰安一家健身房繳納了健身卡預支款,10月6號交齊了尾款。山東泰安墻體廣告10月中旬,馮女士因身材緣故提出退卡,其時辦卡的事情人員顯露可以退,但一直以種種理由推諉。11月5日,馮女士的家屬再次前往該健身房溝通,得到的回復是健身卡不予退款,按照條約只能讓渡給別人,需求負擔40%的讓渡費。
對此,健身房事情人員回應稱,因為馮女士提出的退款理由并非因健身房緣故變成,當前健身房方面顯露可以為馮女士解決延期,待馮女士身材恢復后還可以到該健身房繼續應用健身卡。如果馮女士不想繼續應用,馮女士將卡讓渡出去可以不收取讓渡費,來彌補變成經濟喪失。
為進一步打聽環境,11月11日,大眾網·海報消息記者采訪到泰山區市場監視經管局五馬所,山東泰安墻體廣告該所事情人員報告記者,他們也收到了馮女士關于退卡遇阻的訴求并第一時間與馮女士和健身房負責人獲得接洽,山東泰安墻體廣告雙方商定12日上午面臨面溝通接受調解。12日上午,思量馮女士的身材環境和退款要求,在泰山區市場監視經管局五馬所事情人員的調解和大眾網·海報消息記者的見證下,雙方殺青了全額退款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