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8月7日從
合肥市房產局獲悉,為進一步標準住宅租借商場行為,強化房源信息發布辦理,保證房源發布信息實在,持續推動住宅租借試點城市建設,
合肥市出臺加強房源信息發布辦理文件,規則自本年8月1日起,
合肥市區所有住所對外發布租借行為,有必要先在
合肥市住宅租借交易服務監管渠道或
合肥住宅App實名注冊獲得核驗碼后,才能在中介
公司或網絡渠道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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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文件規則,在
合肥市經營的
房地產生意組織獲得有效的房屋授權委托書后,須在監管服務渠道照實錄入相關信息,獲取房源核驗碼,保證房源信息實在后方可對外發布。對同一房源可在同一網絡渠道發布一次,線上線下不同渠道發布的同一房源信息應當共同。網絡信息發布渠道承擔房源審核主體責任,實行房源檢查義務,保證在發布房源信息時標識實在有效的房源核驗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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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為合作落實房產生意從業人員房源發布實名制辦理,保證信息發布人員及所屬
公司與實踐相符,對屬于加盟店的
房地產生意組織應在
公司和生意人基礎信息中,要求標識加盟品牌名稱和
公司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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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體廣告 合肥市還建立信譽懲戒制度,對
房地產生意組織、租借企業或從業人員發布虛偽房源信息的,應限制或取消房源發布權限,不得為未辦理登記或被列入“黑名單”的
房地產生意組織及從業人員注冊房源信息發布端口。關于
房地產生意組織擅自對外發布房源信息、
房地產生意組織和租借企業發布虛偽房源信息的,
合肥市房產局和商場監管局將依法對
房地產生意組織、租借企業和網絡渠道進行查辦。關于網絡渠道未能實行主體責任,違規發布虛偽房源信息的,市房產局將聯合網信辦對網絡渠道催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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