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
浙江省省級旅游度假區管理方法》(以下簡稱《方法》),標準、明白和細化度假區設立流程及管理相關工作?!斗椒ā愤€透露,
浙江省省級旅游度假區每兩年考核1次,對評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報批判并責成限期整改。限期整改后仍不合格或連續兩個考核周期不合格的,由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廳報請省政府予以撤銷。
據悉,《方法》規則,
浙江省級旅游度假區是指有明白的空間邊境,依托優質的度假資源與環境,具備高質量的度假產品、完善的效勞設備和具有優質效勞及一體化管理,可以滿足旅游休閑度假需求的綜合性旅游區。
《方法》將
浙江省級旅游度假區開展定位為文化和旅游產業集聚區、高質量開展示范區和變革創新先行區,并明白了省級旅游度假區的申報條件、申報流程、考核機制。省級旅游度假區由所在地市或縣(市、區)政府申報,申報與設立分為預審和正式審批兩個階段。
《方法》強調,正式審批后,契合條件的報請省政府批復設立,不契合條件的作出書面闡明。
據理解,截至2019年底,
浙江共有50家省級旅游度假區,4家國度級旅游度假區,數量和開展質量都居全國前列。2019年,
浙江省旅游度假區接待游客1.37億人次,完成總收入619.65億元。統計數據顯現,
浙江省度假區現具有房間8萬間,五星級酒店2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