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進入瀏陽,便當市民綠色出行的同時,也呈現了停車不標準等問題,成為創立文化城市過程中的“痛點”。
5月7日,記者在城區走訪發現,不標準停車的不文化現象照舊存在。在天虹商圈及周邊的8個
摩托車、單車停放點中,有6個停放點存在共享單車停在停放點外的狀況。
其中,有一輛共享單車停放在綠化樹旁,間隔規則停放點只要10米遠。而在天虹商場門口,有明顯禁停提示的黃色網格區域內,停放著一輛共享電單車,很是顯眼。
此外,有些共享單車固然在停放點內,但停放不標準。記者在金沙中路采訪時,遇到了正在停車的黃女士。“這是誰停的車啊,橫著擺在這里,有沒有想過他人停車會很不便當?”她說,原本停放點內的車輛就比擬多,如今這輛共享單車最少占用了三輛車的位置,招致大家停車不便。
關于標準停車的問題,共享單車運營
公司都采取了額外收費的方法應對。哈啰出行
湖南區域相關擔任人張振表示,哈啰助力車需定點停車,停到規則區域外會扣取額外費用15元。“我們有工作人員停止全天巡查,遇到不標準停車的會停止勸導,停在停車區域外的車輛,工作人員會把車輛搬到停車區域內。”
瀏陽市小魚公共電單車效勞中心擔任人張樂表示,車輛停放有一定的感應范圍,因而可能呈現沒停放在規則停車區域內也能勝利還車的狀況。
“有些用戶常常只思索到能否勝利還車了,而沒有思索到標準停車。對此第一次我們會打電話提示,請求用戶將車停放至指定區域,第二次就會收取調度費或沉淀占用費25元。”張樂說。
市城管局違停辦主任湯泓提示,共享單車亂停亂放行為也是全市道路交通“頑瘴痼疾”整治內容之一,希望市民文化停車,維護城市整潔有序的良好形象,同時也減少平安隱患。“我們也會催促有關
公司,一同努力處理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的問題。”
采訪手記
維護城市形象每個人都是第一義務人
我在路上察看了許久,固然不文化停車的狀況時有發作,但也看到了不少熱心市民發現有運用毛病的共享單車后,及時撥打客服電話反映狀況。
標準共享單車的管理,需求政府、企業和用戶共同發力,提升市民的文化素質是其中關鍵一環。政府、企業、媒體應經過多種渠道宣傳文化停車,還要鼓舞公眾監視告發不文化停車行為,更要樹立好的文化行為和文化市民為典范,發揮典范的力氣。
“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細節可以表現出一個人的文化素質,或許,一個圖便當的舉措,就會帶來平安隱患,影響城市形象。創立文化城市,你、我、他都是這項事業中的一份子,都是維護城市次序的第一義務人。當每個人都能舉起文化的旗幟,我們會發現,這座城市變得更美妙了。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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