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5月11日,臨沂銀保監分局發布了對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分信息。
處分信息顯現,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嚴峻違反審慎經營規矩違規。
臨沂銀保監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則,對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罰款20萬元。
天眼查資料顯現,臨沂河東齊商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注冊資本為3.1億元。公司經營范圍包含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共有具有19處分支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則,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峻或許逾期不改正的,能夠責令停業整頓或許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經任職資格查看錄用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
(二)拒絕或許阻止非現場監管或許現場查看的;
(三)提供虛偽的或許隱瞞重要現實的報表、陳述等文件、資料的;
(四)未按照規則進行信息披露的;
(五)嚴峻違反審慎經營規矩的;
(六)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則的措施的。
以下為處分信息原文:
臨沂銀保監分局行政處分信息公開表
(臨銀保監罰決字〔2020〕3號)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