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事發當日許某、金某帶上電子稱、編織袋、包裝袋等開車前去高州某銷售市場,向一地貨攤主回收了53只虎紋蛙、19只沼蛙及其32條中華水蛇后,許某、金某再次聯絡商家欲回收大量的野生動植物。
后許某、金某在化州一寺廟處向申某(真實身份未知,提起公訴)回收野生動植物時,被當場抓獲,公安民警從其小貨車上查獲了53只虎紋蛙、19只沼蛙及其32條中華水蛇。經華南地區野生動植物種群鑒定機構評定,許某、金某所不法回收的53只虎紋蛙為兩棲綱無尾目叉舌蛙科虎紋蛙,歸屬于我國二級重點保護寶貴、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
化州人民法院案件審理后覺得,被告許某、金某不法回收寶貴、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犯罪行為清晰,直接證據的確、充足,其個人行為已組成不法回收寶貴、瀕臨滅絕野生動植物罪,由于被告許某、金某在抓捕歸案后積極認罪認罰,有悔過主要表現,遂依規做出所述裁定。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