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醫療保障局有關進一步調節新冠肺炎dna檢測新項目收費標準具體指導價錢的通告
各市區、自治區醫療保障局,有關公辦定點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搞好新冠肺炎肺炎疫情常態精確防治工作中,緩解人民群眾壓力,經科學研究論述,現將我國新式新冠病毒dna檢測有關現行政策調節狀況通告以下:一、調節 病原菌脫氧核糖核酸增加判定檢驗、新冠病毒(基因變異株)抗原測量 價錢新項目,實際規范詳見附件。該價錢新項目為最大具體指導價錢,不可上調,下幅力度不限。我區將綜合性考慮到檢測技術性和有關成本費轉變等要素,對新項目價錢開展動態性調節。二、依據肺炎疫情必須,依照衛健部門技術標準和規范執行混和檢驗時,五個樣版混和檢驗每個人次40 元;10個樣版混和檢驗每個人次30元。新冠病毒dna檢測五個樣版混和檢驗和10個樣版混和檢驗,適用有關公辦定點
醫療機構開展規模性群體迅速篩選時扣除。三、因疫情防控必須,其dna檢測群體范疇及花費清算,再次依照《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病毒核酸和抗體檢測有關工作的通知》(青社會保險局發〔2020〕 57號)文檔要求實行。四、各相關定點
醫療機構理應嚴苛依照要求向病人出示服務項目并扣除花費,標準本身價錢個人行為,立即搞好信息管理系統升級維護保養和價錢公示公告等有關工作中。
五、全國各地診療保障部門要催促有關公辦定點醫療機構嚴格遵守價格體系要求,搞好價錢公示公告及宣傳策劃表述工作中。
本通告自2021年1月25日起實行,先前價格體系與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標準。
配件:新冠肺炎dna檢測新項目具體指導價錢
青海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