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墻體廣告 5月27日下午舉行的山東省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書面印發了《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令(修訂草案修改稿 )》。記者注意到,這次修改,沒有將“因未開足收費道口形成嚴峻擁堵,且待交費車輛排隊超200米,應免費放行”的有關內容列入,這也意味著,擁堵免費放行的辦法當前還無法完成。而關于因未開足收費道口致使收費站擁堵超越200米該不該放行,也引起了不少爭議。
省人大內司委主張“擁堵免費”
本年3月25日,《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條 例(修訂草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關于高速公路收費站車輛嚴峻擁堵狀況,省人大內司委主張學習江蘇省經驗,添加“高速公路辦理和運營單位 因未開足收費道口,且待交費車輛排隊超越200米的,應免費放行”的有關內容來進行辦理。(詳見本報3月26日二版報導)
這一主張得到了一些常委會構成人員和許多大眾 的認同,迎來不少叫好聲。4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就《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令(修訂草案)》進行網上立法聽證時,也將這一內容作為立法聽證的四 個要點疑問之一提出。在103名報名者中,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依據報名次序、所持觀念、區域散布、職業特色、專業知識等,從中確定了10名陳說人,其間交 通安全主管部分代表2人,交通運送辦理部分代表3人,運送公司和駕駛人代表2人,專家1人,律師代表2人。
交通職業代表提出對立理由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通知記者,在聽證中,兩邊爭辯的一個焦點疑問即是“擁堵免費放行”規則是否適宜。
撐持的定見以為,大概添加辦理力度,參照江蘇省的做法,添加因收費道口敞開缺乏免費放行的規則。
“收費公路的運營辦理者獨享收費權、廣告運營 權、服務設施運營權等收益權,不能只享受權益而不承擔相應的社會職責。”持撐持定見者以為,當前已建高速公路車流量日益增大,但收費口數量依舊維持在原先 的規劃需求,明顯對新增的社會需求現已不達時宜,主張添加強制性規則的條款添加收費道口數量,或許規則擁堵超200米免費放行,來減輕擁堵疑問。
而來自交通職業的陳說者提出了對立定見,表明 大概聯系高速公路辦理實際,別離規則。這種定見以為,當前我省高速公路的辦理主體有兩種,一是轉讓收費運營權的高速公路由運營公司施行自立公司化辦理,二 是依照省交通運送廳的授權,由設區的市公路辦理機構設置的或許由省交通運送廳公路局直接設置的高速公路辦理處(辦理中心)施行托付辦理。
“關于運營公司辦理的高速路口,添加收費道口 的規則較為適宜。但關于公路部分托付辦理的高速公路,辦理單位增設收費道口,只要向上級主管部分請求,逐級上報列入改建方案,統一組織施行,這一規則就很 難及時完成。”對立定見稱,實踐中頻頻致使收費站擁堵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因為高速公路施行計重收費,大卡車司機成心采納沖稱、跳稱、支頂等方法以到達逃費的 意圖,“關于這種狀況,主張由公安機關交通辦理部分及時依法處理,來到達治堵的作用。”
《山東省高速公路法令》有待修訂
“歸納各種定見,這次法令草案修改稿中,沒有 添加‘擁堵免費’的條款。”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人通知記者,之所以沒有這一條款,首要仍是考慮到《山東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法令》的著眼點是在高速 公路交通安全,收費疑問歸于高速公路辦理的領域,不歸于該法令的調整規模和調整目標,大概由《山東省高速公路法令》來進行調整標準。
記者了解到,在審議中,一些常委會構成人員表 示,大概學習吸收江蘇和國外高速公路辦理的先進經驗和做法,趕快完成“擁堵免費”。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上述負責人通知記者,現已向省交通運送廳提出主張, 主張趕快對2001年施行的《山東省高速公路法令》作出修訂,添加“因未開足收費道口形成嚴峻擁堵,且待交費車輛排隊超越200米的,免費放行有關車輛” 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