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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滿足我區城鎮住房困難群眾的基本住房需求,加大重點群體、重點行業困難職工的精準保障力度,根據《包頭市關于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的實施方案(試行)》(包府辦發〔2020〕48號)等文件要求,進行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報名申請,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請對象
根據實際情況,將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保障對象分為三類:
Ⅰ類家庭:本市城鎮低保家庭、“三無人員”家庭、優撫對象、孤兒等由區民政部門認定的特殊困難群體中的住房困難家庭;Ⅱ類家庭:具有本區城鎮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Ⅲ類家庭:非本市戶籍的住房困難家庭。
二、申請條件
(一)Ⅰ類家庭
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為孤兒的以實際年齡為準);申請人(家庭)在我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具有民政部門出具的城鎮低保、“三無人員”、優撫對象、孤兒等相關認定證明。
(二)Ⅱ類家庭
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包頭市城鎮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申請人(家庭)在我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在城市規劃區內租賃住房,使用標準示范文本合同,簽訂真實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并進行網上登記備案。
(三)Ⅲ類家庭
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申請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統計部門發布的上年度包頭市城鎮常住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申請人(家庭)在我市轄區范圍內無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5平方米;申請人與本市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聘用)合同,并連續在本市繳納一年以上社會保險;在城市規劃區內租賃住房,使用標準示范文本合同,簽訂真實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并進行網上登記備案。
三、保障標準
根據申請人(家庭)成員數量實行梯度補貼,每月每平方米補貼5元。補貼按月計算,按季發放。
1.Ⅰ類家庭:申請人(家庭)3人以下(含3人),每月按照50平方米補貼;申請人(家庭)4人以上(含4人),每月按照60平方米補貼。
2.Ⅱ類家庭和Ⅲ類家庭:申請人(家庭)2人以下(含2人),每月按照40平方米補貼;申請人(家庭)3人,每月按照50平方米補貼;申請人(家庭)4人以上(含4人),每月按照60平方米補貼。(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15平方米家庭,每月按照應享受補貼面積減去現有面積的差額進行補貼,差額部分不足100元的,按100元發放)。
四、受理時間
2021年9月1日—2021年10月15日,逾期將不再受理。
五、受理地點
具有本區戶籍的到戶籍地轄區社區服務站、村委會申報;
外市戶籍的到居住地轄區社區服務站村委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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