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談電話
400-6060-805
據悉,漢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自查發現一筆 2015年核銷的呆賬,金額為974127900元,符合《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中第四十七條的核銷條件,并聘請第三方稅務所事務所出具了專項鑒證報告,報告認為該筆呆賬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根據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的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特申請辦理了2015年企業所得稅更正申報。
分局于4月28日接到漢口銀行有限公司鄂州分行的申請,第一時間在金三系統進行查詢核實,發現因系統并庫等歷史原因無法查詢到2015年以前年度原始申報表,企業也無法提供相關歷史數據,彌補虧損還要分配到各個地市州且只能結轉到2020年5月31日。
在歷史數據不清、查詢路徑不明,時間緊、任務重、責任大的情況下,分局采用抽絲剝繭工作法,掰開揉碎查找原因,條分縷析攻堅克難。
從查入庫信息到查稅款開票信息再到查應征信息,并根據省行提供2021年更正后的匯總納稅分支機構所得稅分配表顯示的分配比例和稅額來計算鄂州分行2015年入庫實繳金額,發現始終存在50363.02元的差異,彼時距離彌補虧損結轉的最后期限不到一個月。
為了急納稅人所急,并確保數據百分百準確,分局迅速抽調征管精兵成立調查專班,進入退抵稅清冊全方位進行核查驗證,前后歷經兩天的輪番核查,才確定了銀行當年的實繳金額,并核實了省行在武漢市江漢區稅務局受理的更正申報,最終確定了省行的資產損失分配到鄂州的退抵稅金額為121.44萬元。
從4月28日接到企業申請到5月7日核實無誤,中間才不過短短五個工作日就完成了信息的核查、更正申報和錄入,成功解決了歷史遺留問題,并于近日主動通知納稅人在網上“點一點”一鍵確認銀行賬號等退稅信息,121.44萬元退稅稅款當天到賬。
今年以來,分局深入開展“我為納稅人繳費人辦實事暨便民辦稅春風行動”,以創先爭有為抓手、聚焦精細服務,加強宣傳輔導,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致力為納稅人、繳費人帶來更加便捷、高效、舒心的服務體驗,奮力打造一流服務金字招牌。
鄂ICP備12009549號 版權所有: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橋
聯系電話: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術支持:湖北新美廣告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