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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援助法》是我國第一部關于法律援助的綜合性、基礎性法律,該法進一步拓寬了提供法律援助的渠道,擴充了法律援助人員的力量,擴大了請求有關賠償、給付和支付勞動報酬等申請法律援助的條件,保障更多公民享受法律援助服務。
云南省法律援助工作自1998年起步以來,累計辦理法律援助案件86萬余件,受援人達到95萬余人,提供免費法律咨詢317.8萬人次,為困難群眾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50億元。
省司法廳相關負責人介紹,以貫徹落實法律援助法為新起點,我省將進一步掀起學習宣傳熱潮,提升法律援助知曉率;進一步健全法律援助機構,組建法律援助服務隊伍;加強案件質量監管,提高服務質效。針對我省法律服務資源相對匱乏且分布不均衡的實際,省司法廳將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動員規模較大的律師事務所到法律服務資源匱乏的縣(市、區)設立分所,指導沒有律師或者律師較少的縣(市、區)組建發展國資律師事務所,探索使用政府資金采用聘任制的方式吸引社會律師到律師資源匱乏的地區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我省還將進一步加強志愿服務工作,組織選派志愿律師、深入開展 1+1 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動,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同時將放寬各項準入門檻,落實各項優惠政策,提升邊疆民族地區等法律服務資源匱乏地方的自我發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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