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德興墻體廣告 7月31日,萬村鄉墩上村一處違法廢舊電容器燃燒點由于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維護法》,業主李某某被市
公安局治安大隊依法行政拘留。
據理解,7月15日,市環保局對萬村鄉墩上村廢舊電容器燃燒處現場檢查時,發現正在燃燒廢舊電容器,經現場核實該處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無污染管理設備, 屬國度明令制止的“十五小”企業,市環保局當場責令其中止消費,并請求其在7日內將場地恢恢復貌。7月18日,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再次前往核實,發現仍在生 產,該局立刻結合萬村鄉政府、
公安、城管、林業等部門共同執法,將該非法燃燒處強迫取消,并將案件移送
公安機關。
市
公安局在接到市環保局移送的案件后,認真檢查案情,以為事實分明、證據確鑿、程序合法,于7月31日下午,依法對業主李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