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
墻體廣告 家中進賊,損失沉重,雖然賊被逍遙法外,可錢財卻被其揮霍一空,難以追回。遇上這樣的事,難道只 能自認倒運?不!家住河西某小區的劉先生夫婦,將所在小區物業
公司告上法庭,索賠損失20萬元。相似這種業主因財物損失而叫板物業的事,業主可以勝訴的卻 并不多。物業多半會以曾經“盡責”為由,回絕賠償。可是,劉先生卻打贏了這場官司。法院確認其損失為10萬元,認定物業
公司在事情中存在瀆職,并判決物業
公司承當劉先生損失15%的義務,賠償劉先生1.5萬余元。
竊賊抓到了 損失無法追回
2014年5月18日黃昏6時許,家住河西曲水文華苑小區的劉先生鎖好門窗出門辦事。當晚9點半左右,劉先生返回,發現家中房門反鎖,陽臺窗戶被翻開,家中遭遇竊賊洗劫。劉先生當即報案,稱竊賊偷走其家中現金、金銀首飾、玉器及白酒等,總價值數十萬元。
警方對案件展開偵查,并將竊賊楚某抓獲。但遺憾的是,楚某人雖被抓,但贓款及贓物銷贓所得均被其揮霍一空。據楚某交代,事發當晚,他從曲水文華 苑小區大門進入小區,此后翻窗進入劉先生家,在家中翻箱倒拒,共竊得現金5萬元、19.2克黃金戒指一枚及其他黃金首飾二十余件。
楚某雖遭到了刑罰,但劉先生的損失卻無法追回。劉先生以為,小區有監控,有保安巡視,進入小區須刷卡,就是由于物業管理失責,所以才讓竊賊得逞,故請求物業賠償其損失。但物業
公司以為,劉先生家的損失是楚某刑事立功形成的,物業不應賠償其損失。
2015年9月,劉先生夫婦一紙訴狀將當時的曲水文華苑所在小區物業
南京逾越物業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逾越物業)告上鼓樓區法院,索賠20萬元。案件審理中經質證,劉先生夫婦失竊的現金加物品,總損失為10萬元。
怒告物業:我的損失你來賠
庭審中物業強調,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物業
公司已布置安保人員停止巡視、監控,曾經盡到了相應義務,故不存在過錯,不應承當賠償義務。
物業在工作中能否盡心盡責?案件審理期間,承方法官特意前往事發小區停止調查,得知:事發前后,小區業主是憑刷卡進入小區大門的,物業對大多數 來訪者注銷身份后放行,但有時保安也會依據個人判別直接放行。此外,自2013年逾越物業進駐曲水文華苑小區后,在小區內安設了監控探頭,散布在小區三個 進出大門口以及每幢樓的北入戶大廳及兩部電梯中,但遺憾的是這些探頭掩蓋不到劉先生家的陽臺窗戶。小區內共有五幢樓,素日里,逾越物業會布置保安在小區內 巡視。
日前,法院經審理對此案作出一審宣判。法院以為,依據物業管理拜托合同書的商定,逾越物業有義務維持公共次序,包括平安監視、巡視、門崗執勤。 綜合本案證據剖析,逾越物業雖已為小區布置有保安值班巡查、在小區內也裝置了監控設備,但關于小區外來人員的進出管理卻存在一定的瑕疵,招致小偷從小區大 門進入小區并翻窗進入劉先生家中行竊。據此,法院綜合考量物業應承當的平安防備水平及過錯水平,并最終依據查明的事實,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