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國民航總局適航司公布“有關對《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布式操作運行等級劃分(征求意見稿)》等四項民用航空國家標準征詢建議的通告”,宣布公布征詢建議。《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分布式操作運行等級劃分》由航行規范司明確提出,迅蟻高新科技帶頭,民用航空管干院、航科院、豐鳥、億航、朗星無人飛機、我國AOPA等好幾家企業協同擬定。
征詢建議議案的編制依據強調:以迅蟻送吧為象征的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運營者,必須在日益繁雜繁多的運作情景中進行大量的無人飛機運作,傳統式的單駕駛人員根據人力或程序控制方法實際操作單獨或好幾個自動駕駛民用飛機系統軟件的策略已無法達到軟件環境對安全性、精度和速率的要求。伴隨著自動駕駛民用飛機系統軟件自動化技術工作能力的快速梯度下降法,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慢慢變成自動駕駛民用飛機系統軟件未來發展的顯著發展趨勢。
而針對分布式系統操作技能的評價指標,現階段在行業領域中仍是空缺。對于此事本規范明確提出,以民用型無人駕駛
汽車民用飛機系統軟件智能化水平做為區別,將自動化技術級別分成AL-0至AL-5的六個級別,并區劃各級別的工藝因素。與此同時,以民用型無人駕駛
汽車民用飛機分布式系統電腦操作系統自動化技術級別和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運作安全性確保性為規范開展相對應選值,綜合性判斷OL-1至OL-5的5個運作級別。最后,評定的運作級別越高,運營者可以可靠運轉的情景的復雜性和風險性度也就越高。
特別注意的是,此次征詢建議的規范,是業內初次明確提出無人飛機無人駕駛(全自動航行)的等級分類定義,界定了從無自動化技術到徹底自動化技術的6個級別的工藝工作能力梯度方向。為領域帶來了至關重要的研究范式和了解架構,也為后面無人飛機自動化控制的進一步發展趨勢構建了至關重要的領域的共識。
與此同時,在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日趨流行的時下,一系列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規范的提起和健全,也將為將來無人飛機領域分布式系統實際操作運作人才培養做出關鍵的具體指導、給予充足的根據。
上月,一樣由迅蟻帶頭制訂的《城市場景物流電動多旋翼無人駕駛航空器(輕小型)系統技術要求》規范,已由中國民航總局宣布公布應用。迅蟻自2019年獲選全世界第一張大城市貨運物流無人飛機試運轉車牌至今,一直積極主動充分發揮領域先進
公司的帶頭作用,根據本身產品研發和運作社會經驗,幫助中國民航總局深入推進國家標準的基本建設、標準行業規范,在民用飛機、運作操作規范、航路飛機場整體規劃等眾多領域為行業輸出了迅蟻工作經驗,為后面無人飛機大城市貨運物流和UAM領域的產業化發展趨勢構建了清楚明晰的監管架構和技術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