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市初級法院環境與資源審理記者招待會舉辦。大會上,市中級法院相關領導成員詳細介紹本市二級人民法院近三年環境與資源審理工作中并公布經典案例。
據調查,自2019年4月至2022年4月,本市二級人民法院共審理各種環境與資源案子321件,包含刑事案件254件,民事法律26件,行政部門41件(含環境與資源行政單位申請辦理法院強制執行的行政部門非訴案件),在其中民事公益訴訟案子13件,檢察系統提到的刑事附帶民事環境公益訴訟案子10件,檢察系統或社會團體獨立提到的3件。案子結案307件,結案率95.64%,審理的環境與資源案子種類關鍵聚集在污染環境罪、非法狩獵罪、不法占有農業用地罪等層面,也有一部分涉及到民事法律環境公益訴訟案子。
大會上,市中級法院對外開放公布了十件環境與資源經典案例。在其中,浮梁縣人民法院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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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空氣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是全國各地第一列適用《民法典》空氣污染懲罰性賠償條文結案的跨地區亂倒工業生產廢水環境污染案子,對環境污染、毀壞綠色生態等不法行為具備警告、威懾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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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空氣污染義務糾紛案件環境公益訴訟案則是全省第一例由社會團體提到的空氣污染民事公益訴訟案,彼此達成共識以協商審結,完成了法律法規作用與社會發展作用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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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產清算空氣污染案,則是根據多方面融洽,預埋了1700萬余元用以整治與修補,是破產清算案審與環境與資源司法保護緊密結合的有利探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