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開封墻體廣告 2014年11月8日,紅洋樓交管大隊的民警正在五一路與魏都路交叉口執勤,此刻一輛全包四輪電動轎車由西向東駛來,執勤民警遂將其攔下,并讓其出示駕馭 證,當事人蔣某稱駕馭證沒帶,民警見當事人神色可疑,所以將其帶回大隊詢問,經查詢,該駕馭人實踐持有C4證,不具備全包四輪電動車駕馭資歷,歸于駕馭證 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相契合的車輛違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決定給予500元罰款。
在此,紅洋樓交管大隊提示廣闊駕馭員,全包四輪電動轎車已經廣泛盛行,電動轎車和轎車是相同性質的,需獲得駕馭證并且上了號牌以后方可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