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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即將來臨,為給廣大考生創造一個安靜、舒適的學習和考試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貴州省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及《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現就高考、中考期間對各噪聲污染源管控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管控時間
(一)高考期間(6月6日20:00時-6月8日18:00時)
(二)中考期間(6月23日20:00時-6月26日18:00時)
二、管控要求
(一)高考、中考期間在商業經營活動和文化娛樂場所中,不得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器材或者采用其他產生噪聲、嚴重影響周圍環境的方式招攬顧客。
(二)高考、中考期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不得從事采用機械方式切割、加工金屬、石材、木材等材料以及其他產生噪聲干擾居民正常休息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高考、中考期間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及其附近的街道、廣場、公園,使用大音量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等方式進行文化娛樂、體育健身活動。
(四)高考、中考期間禁止在城市住宅樓、以居住為主的綜合樓內進行產生噪聲、振動的裝飾裝修作業。
(五)禁止在考點周圍擺攤設點、散發傳單、考生家長及其親屬聚集喧嘩等產生噪聲的行為。
(六)高考、中考臨近期間禁止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使用蒸汽樁機、錘擊樁機等設備進行施工作業。
(七)高考、中考臨近期間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禁止在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
(八)高考、中考期間,考點周邊500米范圍內所有工程項目必須全部停止施工,禁止任何施工作業,包括土方、基礎、主體、裝飾、水電安裝的各類現場施工、半成品加工、材料搬運、各類機型設備、車輛的啟動運轉等易產生噪聲污染的各類施工活動。
(九)嚴格控制機動車噪聲污染,所有機動車輛必須遵守禁鳴喇叭的規定,機動車夜間不得在居民住宅區內進行產生噪聲污染的運輸裝卸作業。
注:噪聲敏感建筑物是指住宅、醫院、學校、機關、科研單位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指醫療區、文教科研區和以機關或者居民住宅為主的區域。
三、投訴舉報電話
(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社會生活噪聲和建筑施工噪聲監督管理,投訴電話:12319。
(二)市公安局(市交警大隊)負責交通噪聲監督管理,投訴電話:3221491、3223211。
(三)市文體廣電旅游局負責對娛樂場所實施監督管理,投訴電話:0859-12345
(四)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建筑施工實施監督管理,投訴電話:3223364。
(五)黔西南州生態環境局興義分局負責對工業噪聲實施監督管理,投訴電話:12369。
對違反本公告的單位和個人,由市綜執、住建、公安、生態環境、文體部門依法嚴肅查處,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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