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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維護舉報中心的正當權益,保證監督員工作的有效開展,制定以下條款
一、監督員的權利及義務
1、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正確行使監督權利;
2、不得從事有損于廣西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聲譽的活動;
3、有權對舉報中心開展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4、有權獲得舉報中心提供的個人管理后臺服務,以便于信息反饋、文件管理;
5、提供舉報中心認可的重大舉報線索時,有權獲得舉報中心提供的獎勵;
6、有權參與舉報中心舉辦的各種活動;
7、因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監督員職責時,有權隨時向舉報中心提出辭聘;
8、有義務接受舉報中心的知識培訓;
9、有義務向舉報中心保證提交的一切個人信息均真實、有效,無任何虛假、欺詐行為;
10、有義務向舉報中心保證所提交的舉報內容真實有效,不得有偽造行為。
二、舉報中心的權利及義務
1、有權對監督員實施管理;
2、有義務接受、處理監督員舉報的不良信息;
3、有義務為監督員在網絡上提供可驗證其身份的查詢系統;
4、有義務對監督員所提供的個人信息保密;
5、有義務組織監督員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及進行相關培訓;;
6、有義務為監督員工作提供指導及媒體支持;
7、有義務及時對監督員的工作成績進行評審、考核及對工作成績突出或重大貢獻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協議的免責解除
1、監督員因疾病不能勝任工作時;
2、監督員嚴重違背職業道德或從事有損于廣西網絡媒體協會聲譽的活動;
3、工作過程中的行為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違背時;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不能繼續組織管理監督員時。
四、本次活動和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廣西互聯網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
我已閱讀,并同意以上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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