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墻體廣告 各位媒體女士們、先生們、朋友們,今天我們感 到十分快樂,也十分榮幸。今天國務院新聞辦在這里舉行《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在情況》白皮書新聞發布會,向世界引見
新疆宗教信仰自在的真實狀況。首先我代表新 疆維吾爾自治區對各位新聞媒體的朋友蒞臨發布會表示熱烈的歡送,特別是對大家長期以來關懷我們
新疆表示感激,借此時機,我對《
新疆的宗教信仰自在情況》向 各位朋友作一個扼要的引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處中國西北。自古以來就是 一個多民族聚居、多宗教并存的地域。歷史上,
新疆的宗教關系非常復雜。新中國成立以前,不同宗教之間、同一宗教的不同教派之間發作過屢次抵觸,以至在部分 地域迸發了長達數十年的宗教戰爭和數百年的教派紛爭。宗教戰爭和抵觸,不只對經濟社會形成嚴重毀壞,也給人民帶來深重災難,使人們失去信仰自在。
1949年
新疆戰爭解放,新中國成 立,1955年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立,
新疆各宗教迎來了調和共處的新的歷史階段。中央政府和
新疆中央各級政府全面落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貫徹落實宗教信仰 自在政策,不時完善宗教事務管理法律法規,保證公民宗教信仰自在權益,滿足信教
大眾正常宗教需求,尊重少數民族習俗習氣,博得了包括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 公民的衷心反對。
新疆現有維吾爾、漢、哈薩克、回、蒙古等47 個民族,2300萬人口,構成了伊斯蘭教、佛教、道教、基督教等多種宗教并存的格局。目前,
新疆有清真寺、教堂、寺院、道觀等宗教活動場所2.48萬座, 宗教教職人員2.93萬人,其中清真寺2.44萬座,教職人員約2.9萬名。宗教院校8所,宗教團體112個。
尊重和維護公民宗教信仰自在,是中國政府依據 憲法準繩維護人民利益、尊重公民權益、維護人權的重要表現。在
新疆,公民享有充沛的宗教信仰自在。依據國務院《宗教事務條例》,
新疆公布了《
新疆維吾爾自 治區宗教事務條例》,經過立法保證公民宗教信仰自在權益。信仰宗教或不信仰宗教,完整由公民自主選擇,沒有公民因信仰宗教而遭到歧視和不公正的待遇。各級 政府充沛尊重信教公民的宗教感情和信仰需求,正常的宗教活動遭到法律維護。譬如每年齋月為保證齋飯平安,政府特地布置食品檢驗人員在清真寺停止食品檢驗; 為保證節日會禮平安,特地布置人員引導交通,做好安保工作。又譬如,為保證信教公民順利完成朝覲功課,
新疆每年包機組織3000多名穆斯林前往沙特阿拉伯 麥加朝覲,政府每年出資數百萬元,組成工作團,布置飲食、
醫療、衛生、交通、住宿、導游、翻譯等工作人員隨團效勞保證。宗教文化得到維護,100多處宗教 文化古跡被列入自治區級以上文物維護單位,自治區政府撥專款維護和整理了歷史傳播下來的宗教經典等古籍。尊重宗教傳承,注重宗教教職人員的培育,樹立了宗 教教職人員三個層次的培育、培訓機制,組織他們到內地和國外參觀學習,不時提升宗教教職人員的素質。全疆93%的宗教教職人員在享用與其它公民同等候遇的 同時,還享用政府特地給宗教教職人員發放的生活補貼。
新疆在堅持宗教獨立自主自辦準繩的同時,還在互相尊重、對等友好根底上,積極與世界各國宗教組織停止 協作與交流。
新疆依照“維護合法、遏止非法、遏制極端、抵 御浸透、打擊立功”的準繩,按照法律法規對宗教事務停止管理,維護宗教信仰自在,保證正常宗教活動有序停止,保證宗教活動場所、宗教團體、宗教教職人員和 信教公民的合法權益。進犯宗教團體、宗教活動場所和信教公民合法權益的,要承當相應的法律義務。公民違犯法律法規的行為,也要遭到法律追查。堅決反對宗教 極端主義,遏制宗教極端,對應用宗教停止的違法立功活動依法予以懲辦。
宗教信仰自在政策在
新疆得到全面貫徹落實,極 大地激起了宗教界積極投身經濟社會建立的熱情。變革開放特別是中央
新疆工作座談會以來,
新疆各項事業得到全面開展,綜合實力顯著提升,天山南北發作了翻天 覆地的變化。宗教界在維護
新疆社會穩定和
長治久安、促進
新疆經濟社會全面開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也能夠說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當前,
新疆信教與不信教以及信仰不同宗教公民之間互相尊重,對等相待,團分離作,各族
大眾充沛享用著宗教信仰自在權益,充沛享用著宗教和順、社會調和帶來的幸福與安祥。
當前,
新疆正處于經濟社會快速開展、綜合實力 明顯加強、各民族
大眾得到實惠最多的時期,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階段。社會穩定、宗教和順、民族團結是
新疆經濟社會開展的重要保證。隨著絲綢之路經 濟帶建立的推進,我們將一如既往地支持宗教界在對等友好、相互尊重的根底上展開對外交往,促進不同宗教、不同文化之間的對話與交流,促進了解與互信,為世 界戰爭開展、人類文化進步做出積極奉獻。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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