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墻體廣告 “她飯不煮,衣服、褲子不給我洗,清潔衛生也不清掃,這日子沒法過了……”前不久,南充市營山法院小橋法庭來了一名四十多歲的男人,走進法庭大門就嚷著要離婚。
據介紹,男人名叫李春貴,47歲,1996年頭經人介紹,與老婆何紅英相識,不久開端同居日子,同年5月掛號成婚,次年誕下一子。婚后兩人豪情 尚可,但是跟著時刻的推移,何紅英對日子狀況很不滿意,加之兩人性情差異較大,缺少溝通交流,夫妻豪情日漸冷漠,兩人常常為了家庭瑣事爭持。
2013年7月,夫妻豪情裂縫增大,對立不斷。何紅英干脆不和李春貴說一句話,不洗李春貴的衣服、褲子,做飯也只做自個的一份。李春貴無法,只 好“重整旗鼓”,各煮各的飯。這樣的日子繼續了一年多,李春貴終于忍受不了老婆的“冷暴力”,一紙訴狀將其告上法庭,訴請離婚。
小橋法庭審理以為,李春貴與何紅英系自愿掛號成婚,婚后共同日子并育有一子,李春貴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夫妻兩邊豪情已經完全破裂,只需兩邊彼此容納,彼此協助,仍有和洽的也許。據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判決不準李春貴與何紅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