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無錫墻體廣告 被實行人抵抗或躲避實行,搬運或藏匿產業,是形成實行工作難的一個重要原因。有時,一個案子的實行就好像一場躲貓貓游戲,乃至還會遇到難以預料的突發狀況。
前不久,實行法官顧永剛接到了一個申請人的電話,對方說被實行人萬某也許在家。萬某本年一月份因為生意合同糾紛被立案實行,當時兩邊調解達成共同,萬某需向申請人付出3萬多元。但是期限到了,萬某錢不還,電話不接,發給他的傳票也好像石沉大海。無法之下,實行法官只能“上門服務”,但是當天萬某并不在家,開門的是同為被實行人的萬某的妻子李某。
“案子實行以來,你和你老公非但不實行收效的法令判定,法院多次傳喚你和你老公,你們也不合作。現在你就跟咱們到法院一趟吧。”實行法官讓李某電話聯系萬某,并跟他們一同前往法院,卻遭到了李某的回絕。實行法官隨后給李某開了傳票,但是她卻以激烈抵擋作為回答,不只將實行法官的手掌抓破流血,還在一名法警的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
實行人員當場將李某制服,終究李某被司法拘留15天,罰款3000元。
法官提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以暴力、要挾或許別的辦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實行職務的,人民法院能夠依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官提示:當事人在遇到問題時,必定要以理智的方法解決,不要因自個過激的行為形成無法挽回的結果。理性訴訟才是解決問題的準確路徑。
來源于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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