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墻體廣告 女子與別人裸聊被敲詐,支付3萬元后對方仍不愿罷手再索要4萬,無法之下女子只好報警。5月7日,薌城區檢察院以敲詐勒索罪依法對敲詐人程某向法院提起公訴。
34歲的女子林某與老公在漳州開了一家食品店,除了協助老公打理食品店外,其他的時刻常常上微信與別人談天。
2013年12月份,林某經過微信增加“鄰近老友”的功用,找到了一個昵稱是“孤寂引誘”的生疏網友,并增加了這位40歲的漳州本地男人程姓為 老友。爾后,二人便常常在微信上談天傳相片,進而發展到互發自個裸照的程度,并且互發了男女下體敏感的部位,程某還屢次跑到林某的店里探望她。
讓林某沒想到的是,程某是一名賭徒。2014年頭,為籌集賭資和償還賭債,程某以其急需用錢為由向林某告貸,但被林某回絕。8月下旬,想出毒招 的程某再次聯絡林某,以擬將事前保留的林某的裸照發給其老公并發布到互聯網的方法對林某進行要挾,向林某索要人民幣30000元,林某迫于壓力只好照辦, 分兩次給了程某3萬元。
2015年2月初,程某再次以發布林某的裸照相要挾,并以彩信的方法將林某的裸照發到林某的手機里,以標明他手機內仍有林某的裸照,需求林某再給人民幣40000元,并需求林某將之前所寫的3萬元欠條還給他或燒掉。
林某總算不堪重壓,報警求助警方,2015年2月13日,程某在其家中被捕獲,當日被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刑事拘留。案發后,為減輕罪惡,程某的老婆帶著3萬元現金到公安機關機關自動上繳。
辦案檢察官提醒,當時不斷增加的違法經過微信渠道進行,微信對生疏人的定位精準,違法分子進行搭訕后,更容易有針對性的實施違法。“查鄰近”,查到的不一定是好人;“搖一搖”,搖來的可能是厄運。微信結交要保持警惕,不要容易見面;假如對方觸及金錢,更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