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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李先生是一家國有公司的員工,他向本報投訴稱,這兩三年來從未拿到過防暑降溫費,取而代之的是飲料、風油精之類的什物。“咱們單位發的東西 都是不值錢的東西,我記住去年是兩瓶風油精,兩袋菊花茶,兩包冰糖,如同還有一些飲料,加在一起超不過100元錢。”李先生說。
有相同遭遇的不止李先生一人,市民曹先生也投訴稱,他們單位發的是啤酒、果啤之類的飲料,商場價值不超越百元,與我省方針規則相去甚遠。
記者從陜西省人社廳了解到,2011年起我省對防暑降溫費進行調整,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0元,別的人員每人每天6元,履行規模包含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作業人員,發放時刻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陜北區域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李先生說:“依照這個規范算,我不是室外工種,那一天應當發6元錢,一個月即便是按22個作業日算,那也有132元錢,3個月將近400元錢, 人家有些野外工種算下來600多元錢呢,只發值幾十元錢的東西算啥呀,我家里攢了兩三年的風油精有的蒸發掉了,有的過期了,一點用都沒有,真是上有方針下 有對策啊!”
省人社廳相關作業人員表明,他們也接到過不少員工的投訴,有些公司用飲料、風油精等替代防暑降溫費和高溫補貼。該作業人員表明,防暑降溫費有必要發現金,假如公司不按規則付出防暑降溫費、高溫補貼,能夠向本地勞作監察部門投訴。
此外,對在高溫氣候下作業的作業人員,還將發放高溫補貼。據省人社廳需求,高溫氣候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公司安排勞作者露天作業, 以及不能采取有用辦法,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作者付出高溫補貼,規范為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刻為每年6月1日至9月 30日。假如勞作者一起契合兩個條件,可一起享用防暑降溫費和高溫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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