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墻體廣告策劃 重慶市啟動2015年食品安全宣傳周活動,在未來半個月里,全市將開展多種主題宣傳活動,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及相關常識,確保“舌尖上的安全”。(相關報道見本報昨日7版)
重慶晨報記者從重慶法院系統找到上半年的兩例典型案例,均涉及有毒有害食品犯罪。
自2013年開始,合川“洞口郵亭鯽魚餐館”的李某、“楊氏耗兒魚餐館”的陳某明知罌粟殼屬于國家明令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仍從香料供貨商楊某、唐某手里購買罌粟殼,制作底料、油料。2015年2月,合川兩名餐飲老板因非法添加罌粟殼,被重慶合川區法院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0000元。緩刑考驗期限內,李某、陳某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另一個案例則涉及幾乎每個重慶人都會接觸到的火鍋牛油。據查,2012年1月至2013年5月期間,邦明公司生產銷售“食用油”9760多噸,賣到重慶14家火鍋企業、底料加工企業。涉案金額9480多萬元。而這些食用油的原料,竟是動物淋巴。而動物淋巴含有多種毒素,是有毒有害的屠宰廢棄物,不能食用或用于食品加工。
今年年初,重慶市高院對邦明食品公司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二審終審并宣判。判決該公司罰款2億元,法定代表人陳邦明死緩,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廠長、技術員、有關職員、相關供貨商等數人同時判刑,最少的5年有期徒刑,罰款5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