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黃山
墻體廣告 王某和程某本欲偷些雞鴨果腹,偷些金錢作路費,不料被主人迎面遇見。情急之下,王某使用暴力抵抗抓捕,將偷盜行直接轉化為掠奪。10月28日,霍邱縣人民法院以掠奪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罰金人民幣一萬元;以偷盜罪,判處被告人程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6年5月14日16時擺布,王某、程某駕車從
淮南來到霍邱縣,二人預謀偷些雞鴨吃,偷些錢做路費。來到邵崗鄉某村鄉民余某家鄰近后,程某在車內擔任望風,王某手持鐵鉗,從余某家的側院翻墻入內,方案盜走屋內的資產和院內的“鴛鴦鴨”。在王某施行偷盜的過程中,程某發現余某正往家中趕。接到程某的電話后,王某上至二樓。企圖跳窗未果后,王某又折返至一樓院內,此時正好被回來家中的余某遇見。余某捉住王某衣服,王某掙脫出逃,余某在后面追攆,并呼叫“抓小偷”。 程某見狀駕車逃離現場。聞訊趕到的
大眾葉某、陳某前來幫忙。陳某抱其幼女在王某前方阻攔,陳某一只手抱著幼女,另一只手上前捉住王某的上衣。王某手持鐵鉗,朝陳某乳房揮打。陳某為護幼女,身體向后躲閃倒地時肘部受傷。王某向北出逃,陳某將幼女放在路旁邊后向北追攆王某,并將其捕獲。經判定,陳某所受損害構成輕微傷。
案發后,王某補償被害人陳某人民幣4萬元,取得了陳某的體諒。
另查明,王某于2005年11月25日,因犯偷盜罪被
溫州市龍灣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六個月;程某于2010年11月25日,因犯偷盜罪和粉飾、隱秘違法所得罪被
淮南市大通區人民法院判處拘役八個月,于2014年2月14日,因犯偷盜罪被長豐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2015年12月10日減刑開釋。
法院以為,被告人王某、程某以非法占有為意圖,入戶偷盜別人資產,被告人程某的做法構成偷盜罪;被告人王某在施行偷盜的過程中,為抵抗抓捕當場使用暴力,其做法構成掠奪罪。被告人王某、程某均為違法未遂,依法能夠從輕處分。被告人王某有違法前科,可酌情從重處分。被告人程某系累犯,依法應當從重處分。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