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消息:陳某曾經瞞著妻子給情人方小姐近10萬元作購車首付款。“東窗事發”后,陳某和情人分手,并攜妻子狀告方小姐,以該贈與行為無效要求討回上述款項。近日,上海靜安區法院一審判決由方小姐返還陳某夫婦人民幣92840元。
2013年夏,陳某在一次朋友聚會上與方小姐相識,兩人迅速墜入情網。相識不久,方小姐因意外懷孕做了流產手術。為了證明自己對方小姐的愛意,陳某在2014年1月下旬為方小姐購買小轎車一輛,用銀行卡為方小姐支付購車首付款92840元。
但陳某的婚外情被妻子識破,家中吵得不可開交。陳某中斷了和方小姐之間的情人關系,并要求對方歸還其墊付的購車款。
法庭上,方小姐辯稱陳某所支付的購車錢款,是雙方交往中的經濟往來,她因陳某還意外懷孕流產,陳某應當承擔經濟補償責任。方小姐認為涉案錢款絕非簡單的夫妻共同財產,屬于事出有因的彌補給付,請求法院駁回陳某夫婦的訴訟請求。
審理中,陳某夫婦向法院提供了結婚證及陳某銀行卡扣劃款記錄、購車的車輛信息等證據;方小姐也向法院舉證醫院懷孕診斷報告書,法院予以確認。
法院認為,陳某與方小姐間存有的不正當婚外情關系,違背了做人道德上的公序良俗。現陳某將婚姻存續期間所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未經妻子同意擅自將較大額錢款贈予方小姐,侵犯了妻子的財產權益。方小姐懷孕墮胎且接受對方較大額的錢款,該行為顯然不能視為善意取得,遂法院做出方小姐敗訴的判決。